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提高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运用行政指导手段的自觉性,将行政指导融入登记及年检工作,提升企业监督管理效能,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管领域推进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政指导的工作目标
1、在工商部门登记事务管辖范围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过程,采取建议、引导、提示等非强制性的方法,指导企业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及年检事务;帮助企业解决登记注册问题,规范经营,做大做强,提升登记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在企业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政策等相关规定,在监管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过程中,主动自觉地实施行政指导,灵活采取说服、劝告、建议、提示、提醒、指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方法,引导经营者依法取得合法市场地位、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退出市场,有效遏制各种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促使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规范化,提升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管理方式全面融入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规导为先,通过采取提醒、告诫、教导、规劝、预警、建议、说服等方式,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引导,在指导中体现“服务发展”的主题,推进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行政指导主要内容
(一)注册登记职能
1、指导投资人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本级名称、冠名名称及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范围、名称的构成要素、投资主体的规定、各级冠名条件及登记机关、办理程序、提交材料、预先核准的名称的使用及期限规定、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2、指导投资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设立的条件、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及审批机关、审批文件的时限要求、章程的制订及相关特别规定、组织机构及人员任职规定、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3、指导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限要求、申请变更事项可能涉及的其它事项变动、变更事项涉及的前置许可及审批机关、审批文件的时限要求、股东无法出席会议的特殊处理、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其中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指导内容还包括增减资注意事项、减资公告的刊登时间及期满的计算方式、验资报告的记载要求及时限规定、债务担保及清偿情况等;申请股东变更的指导内容还包括拟转让股东向其它股东征求意见的方式、《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等;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指导内容还包括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的出具要求等;变更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期限、出资期限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提醒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或变更手续。
4、指导企业申请备案
指导的内容包括备案的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其中清算组备案申请指导内容还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构成规定等;备案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期限、出资期限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提醒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或变更手续。
5、指导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通知程序的履行、清算公告的刊登要求、公告期满的计算、清算报告的内容及要求、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6、指导投资人申请股权出资
指导的内容包括可出资的股权范围、股权出资的条件、与其它出资方式的异同、股权出资的程序及特别规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二)企业年检类事务
1、指导企业通过CA证书网上申报年检。
2、指导企业准备书式材料,对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指导内容还包括审计报告的类型及注意事项。
3、对年检中发现企业存在登记违法行为的,指导其及时纠违。
4、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登记事项变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指导其办理变更登记。
5、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指导其规范经营。
6、年检中发现企业前置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或经营期限、出资期限即将届满的予以提示提醒。
7、指导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范围、名称的构成要素、投资主体的限制规定、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8、指导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指导的内容包括设立的条件、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及审批机关、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9、指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指导的内容包括变更、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10、指导港澳台居民(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导的内容包括港澳居民(农民)设立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的经营范围、组成形式、从业人员及经营场所的特别规定、登记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11、指导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指导的内容包括验照提交的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三)企业监督职能
1、无照经营行政指导。摸清辖区无照经营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情况,说明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违法性和法律责任,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指导,达到消除无照、和谐执法目的。主要类型:无需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无照经营行政指导;需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无照经营行政指导;营业执照或前置许可审批文件过期、被注(吊)销企业无照经营行政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公众聚集场所等无照经营行政指导;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者行政指导等。
2、登记事项变动行政指导。针对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存在违反注册登记事项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导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纠正,达到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目的。主要类型:擅自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登记事项行政指导;审批许可期限、经营期限、出资期限、期限到期企业行政指导;“三虚一逃”企业行政指导;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政指导;制定企业章程行政指导等。
3、逾期年检(验照)行政指导。针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企业和未按规定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未参检(未验照)原因,引导补检(补验照)或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主要类型:申请补检企业行政指导,逾期未检企业行政指导,个体工商户验照行政指导等。
4、其他类型行政指导。针对各类专项整治对象、高风险行业等需要重点监管服务的市场主体,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促进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主要类型:登记代理机构、经纪人等市场中介组织行政指导,网吧、商场、娱乐场所等涉及公众聚集场所企业行政指导,市场开办者行政指导等。
(四)外资企业监督管理职能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缴资期限界满前30日,提醒公司按时缴资。
(2)对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即将失效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前30日提醒其按期提交相关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3)对经营期限即将到期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前30日向其提醒办理延长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
(4)每年6月30日之前,提醒公司或分支机构按时参加年检。
(5)在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建议企业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注销登记,告诫企业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内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要将登记事务行政指导列为企业登记工作的一项内容加以部署、考评,加强督查指导;要深化行政指导理念教育,要以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为联系服务的重点,深入挂钩联系的企业走访调研,做到多跟踪、多指导、多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企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把注册官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2、各单位在企业监管中实施行政指导,要讲求方式方法,统筹、灵活开展;将行政指导与巡查监管、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结合;将即时指导与一般指导、特别指导结合;将抽象指导与具体指导结合,避免行政指导与业务脱节与日常工作脱节,避免为行政指导而行政指导。
3、基层工商所在监管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发放提醒类监管文书,及时提醒企业办理有关登记事务,以及在巡查中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现场指导和解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准确制作指导文书,针对问题及其注意事项制作行政指导建议书、行政指导方案或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本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经典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要求,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构建和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是指在本局职能、职责或管辖范围内,为适应规划管理需要,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在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辅导、提示、告诫、劝勉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以有效地实现规划实施管理目的、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活动。
推行规划行政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应当在本局法定职责、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2、正当性原则。通过说法、说理的过程向行政相对人展示行政指导的正当性,从而限度地谋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主动配合,不得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尽量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3、必要性原则。如果采用行政指导能够实现规划管理目的,不再实施权力性行政行为。同样,如果实施行政指导的客观依据不存在,也不能为规避行为的法律责任而实施行政指导行为。
4、平等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时,应当确立与行政相对人的平等关系,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5、自愿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要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综合指导说理,使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管理目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6、公开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要对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指导的内容、形式,切实保障其知情权。
三、指导措施
秉持“预防为主、教育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坚持“事先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预防与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
(一)规划方案行政辅导。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积极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实施规划方案行政辅导,组织评审、论证及重大项目方案竞选、评审,帮助建设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跟踪、优质服务”等措施,对工程建设做到辅导现行、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二)执法事项行政提示。执法人员在建设工程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建设苗头、倾向性行为的,及时通过提醒、警示、宣传等方式方法劝止建设单位,以预防和避免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轻微问题行政告诫。违法建设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按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不予行政处罚,运用告诫方式,告知建设单位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四)处罚案件行政劝勉。建设单位发生二次以上违法建设行为,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者不服从规划部门作出停止建设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约见建设单位负责人,就有关事项进行谈话,督促其完善相关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谈话内容应如实进行登记或记录。
(五)处罚案件回访。对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督促指导纠违措施,巩固执法效果,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建设行为。
四、工作方法
(一)实施规划方案行政指导制度。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行政指导内容包括:一是受理建设单位规划方案审查申请;二是审查规划方案相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三是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规划方案竞选、专家评审;三是根据方案竞选及专家评审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二)实施巡查监管行政指导制度。在建设工程批后监管中发现相对人有需要本局提醒、警示、纠错情况时,应及时发放提示书或警示书、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等进行行政指导。
(三)实施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制度。在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基础上,结合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监督回访内容,实施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制度。回访时,执法人员携带《案件行政指导回访表》,记录相对人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了解相关人对本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在本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试点项目,细化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在内部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行政指导工作程序,逐步扩大行政指导工作实施范围,落实层级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本局柔性执法提供制度保证。
(三)总结提高阶段。对行政指导工作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各单位必须于11月下旬前将本部门行政指导工作总结、行政指导项目列表等送交局政策法规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日常性、业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局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属各单位和分局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处室位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
(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一是先行试点。各有关单位和处室要突出重点,选择一至两项行政指导试点项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二是适时完善制度。在推行行政指导过程中要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规范,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三)加强联动,协同高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局政策法规处要抓好牵头协调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职能处室和单位要把行政指导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指导。
(四)广泛宣传,积极互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行政相对人与本局双向互动配合的积极性,使广大行政相对人认同行政指导、接受行政指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及时总结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成果,将行政指导工作作为规划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凸显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加强评估,严格考核。按照市软建办《20__年度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已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的日常考核内容,为确保行政指导工作落到实处,顺利通过考核,局决定将该项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市统计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统计系统工作特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创新统计行政管理模式,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提高服务效能,提高统计行政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我市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推行行政指导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统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精神。
(二)合理性原则。
统计部门实施行政指导时,应从各地区、各单位实际出发,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各自特点及执法环境的需要,科学构建行政指导项目体系。
同时,要考虑到被指导的统计调查对象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考虑经济与社会效益,尽量避免给统计调查对象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正当性原则。
统计部门通过说理过程向统计调查对象展示行政指导的正当性,说服统计调查对象尽可能接受行政指导,从而限度地使统计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行政指导。
(四)平等性原则。
统计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称行政指导,是指统计管理部门在其法定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多样化的社会经济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的指导、提示、建议等非强制性行为,
谋求统计调查对象同意和协作配合,指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政活动。
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在统计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主要对以下五项具体统计行为实施不同的行政指导,以增强其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项目辅导。
根据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全国性大型普查,大型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培训和分级培训辅导,指导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掌握统计方法制度,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法定事项提示。
各地统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电子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解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告知统计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保障上报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轻微违法行为纠错。
对统计调查对象违法情节较轻,符合法律规定的免予处罚的行为,统计部门可采取口头警示或书面警示形式,责令其立即纠正。
对法律规定必须处罚的行为,在统计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同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四)服务基层调研。
依据统计服务职能,建立常熟市统计工作调研制度,加强对基层的工作调研。
通过调研推出符合统计基层工作实际情况的建设要求,指导基层依法贯彻统计方法制度,规范和做好统计工作。
(五)重大案件回访。
对处罚过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或在社会具有相当影响的案件,统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受处罚单位进行回访,督促指导其规范统计日常工作,促使被处罚单位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在认真组织行政指导工作学习动员的基础上,根据统计行政管理实际,通过调研和征求统计调查对象的意见,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行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范围、对象和具体项目,并根据管理事项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求,组织编制《行政指导手册》,健全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
结合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和综合执法检查、专业监审工作,对本部门确定的行政指导工作内容,按照“事前重点指导、事中即时指导、事后回访指导”等指导工作要求,在全市统计系统全面组织实施行政指导工作。
(三)总结提高。
对年度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收集上报行政指导典型事例,并接受上级和本地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考核。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行政指导工作是统计服务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深化,也是一项经常性、事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
为此,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各科(室、队)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稳步推进,提升效能。
推行行政指导是一种对新型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
在推行工作中要切实转变观念,认真学习与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按照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取得成效。
(三)结合实际,完善提高。
推行行政指导要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到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规范、边提高。
局各职能科室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把行政指导工作与平时统计业务、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力度,调动统计调查对象与统计部门双向互动与配合的积极性,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认同行政指导、接受行政指导,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市统计系统内顺利开展,促进各项统计任务的圆满完成。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为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学习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详细的春季开学工作安排方案。
二、工作重点
做好师生返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保障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营造浓厚的开学氛围,激发师生新学期的`工作和学习热情。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返校前准备工作
学生处、教务处、后勤处联合发布返校通知,明确返校时间、流程、注意事项等要求,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
后勤处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
教务处做好课程安排和教材发放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教学和生活设施保障
后勤处对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教室、实验室、宿舍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信息化部门检查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等信息化设施,确保新学期师生能够正常使用;
图书馆做好图书更新和借阅准备工作,为师生提供丰富的阅读资源;
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新学期师生饮食安全。
(三)校园安全管理
保卫处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防范外部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定期组织消防、地震等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四)营造开学氛围
宣传部门策划和组织开学典礼、升旗仪式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开学氛围;
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
邀请优秀校友、社会名人进校开展讲座、交流等活动,拓宽师生视野;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标语、横幅等形式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文化特色。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重细节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开学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同居民群众的鱼水联系,真正做到“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和百家亲”,不断提高居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管区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常态化入户走访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宜业宜居幸福市南区建设为主要目标,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构筑和谐为重点,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入户走访活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切实解决问题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夯实工作基础,促进管区经济社区实现平稳快速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入户走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快办居民急盼事,办好居民身边事,办实居民关注事,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通过“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入户走访,进一步密切与管区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府带民风聚民心,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打造清廉务实高效的基层干部队伍。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科室、各社区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走访人员、责任分工及走访对象,包片到组、包户到人,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工作。
1、各社区工作站站长以管区居民及分管工作的服务对象为走访对象;街道机关的人员以联系社区的居民为走访对象;党群科以优秀党员、困难党员为走访对象;民政科以低保、低边、残疾、“两参”人员等困难群体为走访对象;建管科以社区综合服务队员为走访对象;计生办以社区计生网格员及为走访对象;经发办以驻街单位为走访对象;综治办、计生办、经发办联合走访管区重点纳税单位。
2、各社区以困难家庭、不稳定人员为重点,对管区所有居民进行普遍走访。
3、各科室、各社区工作人员以分片包户的形式,明确走访范围和走访数量。科室每月走访服务对象不少于15人(家)次,社区工作站站长每人每月走访居民不少于15户,街道机关人员每人每月走访联系社区的居民不少于15户,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每月走访不少于30户,社区干部每人每月走访居民不少于15户,片长、楼组长每人每月走访居民不少于20户。
(二)走访形式
采取错时上门的走访形式,要处理好入户走访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提前做好个人工作安排,做到工作与走访“两不误、两促进”。走访前积极了解掌握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提高走访工作针对性。
(三)走访内容
1、了解社情民意。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填写调查问卷(附件一)及调查表(附件二),了解需求和困难,收集对街道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居民、企业提出的需求和意见,能当成解决的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并详细记录。
2、正确宣传引导。入户走访时,要坚持正面引导群众,积极宣传街道、社区的亮点工作、惠民政策和便民工程,及时发放政府政策宣传、便民折页等材料。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当场调处,不能当场调处的做好记录,及时报送街道、社区协调处理,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3、其他工作任务。政府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开展的常规性或临时性入户工作,如经济普查、创城入户、《向您汇报请您评议》致居民一封信发放等,社区居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确保任务落实。
(四)双向反馈
科室、社区对走访中收集的问题要认真归纳梳理,每周五将本周走访进度及普遍性的问题意见整理汇总报党群科。党群科每周编发1期专报,协调各科室落实解决问题,各社区要及时将问题的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当事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人人有答复。
四、工作要求
(一)走访户数、次数要达标。各社区工作站全年走访居民不少于20xx户(为站长、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街道机关联系社区人员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的走访户数,不包括片长、楼长走访户数);对重点纳税企业、困难家庭等走访重点,全年走访不少于3次;片长、楼组长每半年对管区居民普遍走访一次。各社区每半年组织一次《向您汇报请您评议》致居民一封信发放活动,各社区要结合入户走访,保证发放、张贴及时到位。
(二)做好走访记录留存。走访人必须如实填写走访记录,各科室、各社区要做好走访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入户走访情况,各社区建立起集党务、民政、综治、计生等情况于一体的居民基本信息台账,并随时更新完善,实行动态管理。街道将对走访记录及居民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三)工作务求实效。对于走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原则,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一些把握不准的政策性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涉及法律、资金、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要求,不随意答复,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汇总上报。各科室根据职能分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保证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xx—20xx年)的通知》(粤府办〔20xx〕7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救助和康复工作,推动我县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 —20xx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救助、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1.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县、镇两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残联、团委、妇联、老龄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健全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20xx年底前,我县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 与相关工作。
3.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完善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20xx年底前,我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4.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完善基础信息登记制度,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到20xx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大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到20xx 年,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普及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xx年,所有镇(街道)建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改善精神卫生工作社会氛围。到20xx年,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全县精神障碍治疗、预防和康复技术培训中心基地和平台,统筹全县精神卫生防治业务管理,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2.加强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20xx年,县人民医院成立精神科。在原非典应急场所改建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病区。同时,规划新建大埔县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大楼,至20xx年,建成规模为200张床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标准合规的新型精神疾病专科综合大楼。大力改善医疗环境,配齐医疗设备,提高人员素质,组建个案管理团队,力争达到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推动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场所建设。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联合推进强制医疗场所建设,不断规范强制医疗人员的诊断评估、治疗、康复、看护及后续随访、救助等工作流程。20xx 年底前,指定1所符合条件的强制医疗专区,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优抚医院建设, 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相应社会救治职能,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4.完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配置。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科学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积极推动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根据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精神卫生管理和预防工作落实。到20xx年,每个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
5.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解决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开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的精神卫生执业上岗培训。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经过精神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可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机制。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分批次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临床(中医) 医师实施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加注或转注精神科。到20xx年,每间镇卫生院至少培养1名精神科专职医师。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对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工资待遇倾斜和岗位补助等,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1.加强患者排查。全县各级综治单位要统筹协调,由公安部门牵头,卫生计生、民政、司法、团委、残联、妇联等单位加强协作,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对居家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对城区和农村范围内流浪乞讨人群中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分别由属地城市综合管理、公安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负责;对外来人员集中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各级综治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对监狱司法系统的患者及疑似患者排查,由所在监所单位负责。
2.加强报告登记。全县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 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报告和登记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要及时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向所在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并由其依法组织确诊和评估分级。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做好分类收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集中”的原则,采取鼓励、引导等措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分类收治,完善疑似患者送诊及患者送治制度。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定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负责收治高风险但尚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乞讨和优抚对象中的患者。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医疗场所负责收治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患者,对肇事肇祸患者采取临时性约束措施。
4.落实服务管理。各镇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单位应当协调同级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推动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个案管理等服务。一旦发现管理患者有高风险,立即向辖区派出所和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公安部门要牵头制定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 (事)件处置预案,发挥110等快速处置网络机制,切实制止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事件发生。
5.落实全程康复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快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工作计划,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患者恢复因病受损的生活、劳动和人际交往能力,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各类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立专门康复部门(科),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各级残联单位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机构,承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介的患者,开展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职业技能等康复服务。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资源提供康复服务,实现城市社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农村居家患者享有定期上门康复服务,同时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被监管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家庭康复,倡导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及患者家属与医院、社区康复机构之间互动互助,共同提升患者康复成效。
6.完善监护机制。建立健全“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财政全额保障、村居监督管理、家庭主动承担、社会志愿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机制。各地要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建立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制定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要求其做好患者日常服药、定期复诊和居家康复督促落实,及时报告异常危险行为。协助监护人由属地村居委确定,应加强对患者服药、康复等随访指导和危险性评估,协助解决治疗和生活难题,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
(三)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政策保障。
1.落实救治政策。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分别保持在85%和75% 以上,其救治医疗费不纳入各类医保机构当年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之列。对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后仍然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者所欠急救费用,先按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支付,不足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解决。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诊断和救治。对于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要异地转诊的、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2.健全救助机制。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我县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患者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残联等单位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残疾人管理,依自愿原则对患者办理发放残疾人证。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患者,纳入特困供养;对病情稳定或治愈后确实需要且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相应救助。要做好符合政府全额资助条件的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扶持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就业创业。鼓励各地探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康复者,为就业困难的康复者实行全方位服务,促进平等就业,防止就业歧视,维护患者合法劳动权益。
(四)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1.加强常见精神障碍诊疗。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和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县级综合医院要加强心理精神科建设,切实满足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和诊疗,以及常见精神障碍的诊疗需要。
2.推动常见精神障碍防治。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
(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1.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健全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
2.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六)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通过省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平台,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相衔接,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提高精神卫生信息管理效率和质量。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县级慢性病防治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如有条件每5年开展一次本地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七)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 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xx年达到预期目标,建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县综治办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公安、检察、法院、卫计、人社、财政、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县卫计局相应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技术指导小组。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综治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 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网络建设。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和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探索制定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残联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定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
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加强技术推广。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孕产妇、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国内外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各地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及时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精神卫生工作实践。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按国家、省要求及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本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20xx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20xx年,组织开展本规划实施的终期效果评估。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环保舆情监控,掌握舆论主动权,按照“加强管理、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控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为提高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人员处理舆情的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日常常见舆情来源及舆情监控工作流程
(一)舆情来源
根据舆情处理方式的。不同将舆情分为网媒舆情、督办舆情和现场舆情。网媒舆情是指通过网上回复、报纸媒体回应解决的舆情;督办舆情是指青岛市、平度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督办件反映的舆情;现场舆情是指各科室站所接到媒体记者来电的舆情。
网媒舆情的来源有:平面媒体(报纸);网络媒体(官方微博、网络论坛);电视报道。
现场舆情的来源有:媒体记者直接拨打各部门电话投诉。
(二)工作流程
1、网媒舆情处理:监控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媒体的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宣教科根据监控到的舆情信息生成《网络舆情处理单》以下简称《舆情处理单》(见附件一),宣教科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阅示后,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转交相关科室及时对舆情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准确查找舆情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研判舆情可能发展的趋势,形成初步的回复内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宣教科,由宣教科进行网上回复。并将舆情研判结果和处理情况详细填写回复意见,由处置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宣教科,由宣教科负责归档。
2、督办舆情流程:各科室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进行办理,并做好督办舆情的入档汇总工作。
3、现场舆情流程:各科室接到媒体记者来电舆情处理流程:礼貌的询问媒体联系电话及媒体所属单位和要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宣教科,由宣教科与媒体进行沟通,了解媒体采访需求并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办理并回复媒体。宣教科负责与媒体沟通回复问题满意度,若有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化解,若有需要进行补充完善的,宣教科与业务科室沟通后进行补充回复,确保媒体满意。
对特别紧急、重要的舆情要边查边回复,严格遵循舆情的“时效性”原则。各科室的.舆情现场处置工作建立AB角,确保接到舆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根据领导指示接受现场采访。重要舆情回复由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议后指定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公室负责重大舆情事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记录、汇总、上报。
二、媒体应对工作
各科室站所在应对媒体时,要准确及时地传达党和政府环境保护的权威信息,及时正确地通报环境保护的工作动态信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争取环境新闻传播的主动权,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
1、对一般新闻媒体的采访和调查,各科室站所要热情接待,客观介绍新闻事实,积极配合,要从树立政府和环保部门良好形象出发,采访过程中要注重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的普及宣传。
2、对环境突发事件的报道以“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为原则,注重社会反响,有利于大局、有利于群众利益、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部门应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程序,做好舆情监控及新闻报道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建立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网络,形成局领导统一指挥,各科室站所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宣教科为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组织牵头部门,各科室站所负责对相关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负责。
2、合力联动。各科室站所对环保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要积极联动,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共同会商,及早对舆情趋势、影响范围做出研判并及时处置。
3、外联协调。宣教科负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局宣教中心的联系,其他科室加强与市局对口处室(单位)的联系,经局领导同意后及时汇报,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
4、资料归档。舆情处置整个过程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定期归档。主要包括舆情件、回复材料和媒体的相关报道等。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8
各村(社区) 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有效防止洪灾袭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此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遏制洪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适用范围
1 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如:上游水库 李旭沟水库红永水库等。
2 各村重点山坪塘 池 小溪 河流等水利设施及地质灾害点,重要防汛地段等。
三 具体措施
1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应急抢险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袁方洪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蔺负责办公室业务。各村(社区)组建50人以上的防汛队伍,一旦遇到险情,立即进行排除和抢险。
2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汛安全意识,在 汛期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广大群众宣传防汛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在 洪灾来临时知道怎样防范,怎样应对,同时在各重点地段设置标牌警示。
3 建立水情检测制度 预报制度值班制度。各水库管理所建立健全水情检测制度并落实专门人员,实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过各种方式向上级和群众预报。坚持汛期值班制度,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 险情处置
(1)普降大雨,重点水库水位上升,超过汛期限蓄水位,水库管理负责人相关村组负责人到现场值守;水库水位继续上升,溢洪道开始溢洪,防汛领导组成员到现场值守,指挥溢洪;水库水位持续上升,达到设计水位,防汛领导组组长(副组长)现场指挥溢洪,通知下流做好撤离准备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达到校核洪水位,组织下流群众撤离疏散。
(2)重点防洪单位区域主要负责人亲自值守监控,并按灾害预案条件适时启动预案。出现险情,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到达险区,组织指挥群众抗洪抢险,确保安全渡汛。
(3)各村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洪期行洪畅通。对有安全隐患的各类水利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治理,限制蓄水位,确保安全渡汛。同时做好各类抗灾物资 物品的准备,一旦发生灾害,立即进行抢险。
5 工作纪律
(1)防汛期间,镇武装部 水务管理站 国土所 派出所 卫生院 通讯 电力等部门要在防汛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通力合作,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2)镇防汛领导组办公室 党政办做好汛期灾情 雨情 汛情的及时准确传递工作,各相关部门 区域地段要坚持值班查看,及时上报防汛信息。
值班电话: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动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协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动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
特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有接送难问题展开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展开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动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具有
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增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展开,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四、具体要求
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
夏季到17:30。
服务形式: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展开晨间诵读;
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
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实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着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实行自主阅读;带着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能够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课后服务程序: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展开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增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实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实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即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为提升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相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开学工作安全、高效、文明、有序,并迎接全市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学校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项督查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督导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月13日----2月17日各处室对照督导内容和分工安排,做好开学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做好迎接督导的'工作准备和资料准备。
2、迎检阶段:2月21日下午迎接市级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处室对照专项督导文件中的细则要求,按时优质做好自查工作。
2、督导室完成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报告。
3、2月17日前,各处室完成开学工作方案及相关表格填写。
4、2月20日上午,各处室迎检纸质资料盒交行政会议室备查,资料整理要求目录清晰,整理规范、真实客观。格式要求按文明创建的要求。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全面动员社区各届人士加入协会组织,进一步壮大我社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队伍,增加城市管理工作力量,根据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的方案:
一、会员发展的原则
百姓城管协会的工作定位是政府推动、社区联动、群众主动。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必须坚持政府推动、社区发动与个人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用有序的引导方式和强有力的措施来推动会员的发展。
二、会员发展的工作目标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和区百姓城管工作的要求,旺旺路社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发展必须做到全方位、广覆盖、无空白。社区干部、居民、党员、门店经营户等各类社会人士都要成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
三、会员发展的`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社区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多渠道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分类办班、媒体传播等途径,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内容、宗旨、意义,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协会会员、人人热心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2.开展活动,吸引群众。通过开展社区干部“门前三包”联点、“文明卫生家庭”评选、 “志愿者活动日”等志愿者活动,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感化群众,吸引更多的群众成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
3.规范手续,健全网络。要求会员认真填写《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申请表》,了解会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将入会志愿者组成会员小组,以会员小组为单位,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社区做好会员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4.开展培训,提升素质。社区迅速制定和实施严密的会员培训工作计划,通过百姓城管大讲坛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会员素质,确保每位会员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影响他人,影响社会。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20xx年中学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的观点》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基本任务,着眼学校高质量发展,构建学校良好教育生态,有效缓解家长忧虑心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担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珍惜法等法律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明确家校协同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提高作业布置科学性和在理性,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生过重作业担负和校外培训担负和家长相应精力担负一年内有效减轻、两年内功效显著。
4.增强领导
学校创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统畴推动学校“双减”工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学校党支部仔细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足调动宽敞教师主动性、制造性,全体党员主动参加,起到先锋作用。
学校“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中层干部
二、减轻过重作业担负实施方案
(一)作业布置原则
1.因材施策。教师要细心进行作业布置,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要针对学生的能力和书写等因素把作业划分为“必做、鼓舞做和选做”三个层次。
2.激趣创新。减轻学生过重担负,激发学生学习喜好。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办法,提高察觉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独立性、责任心、创新精神。要避开因作业过多或难度过大而出现的搪塞、剽窃问题。
3.在理布时。掌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严禁教师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4.遵法守规。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布置家庭作业。
5.亲批亲改。教师必需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二)作业布置基本要求
立足学生学习活动整体思考,系统、科学、在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准时整理和巩固所学学问,并使学问转化为能力。切实削减简洁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细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作业布置数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配置要有梯度,以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状况、实际发展水平为依据,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鼓舞音乐、美术、体育及科技等学科布置适量的实践性作业。增强作业形式的机敏性和生动性,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制造力。
1.统筹确定作业量。教师布置家庭作业应严格依据新课标要求科学在理,分层筛选,不布置重复性作业,班主任对班级作业总量进行把关,审查与统筹协调本班作业总量,班主任负责与各学科老师交流,各学科老师相互协调,处按周课表统畴确定每天布置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并细化到每天的各学科。
2.精选作业内容。学校各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必需坚持研究学生作业布置的相关问题,在作业内容、数量、要求等方面,经过组内成员集体争辩,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精选作业内容,实施有效作业,确保作业具备标兵性和启发性。作业的布置要依据新功课标准和教材内容及功课目标要求,仔细精选具备标兵性和代表性的习题,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学问,激活思维,培育创新能力。
3.科学设计作业形式。丰富作业形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作业形式应结合学生的实际,除布置确定量的家庭书面作业外,应增强作业形式的机敏性和趣味性,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制造力。既要有练习型、预备型作业,也要有拓展型、制造型作业。除书面作业外,要鼓舞编制口语社交作业、综合实践作业、试验操作作业,逐步实现作业形式的多样化和特性化。
4.给学生选择的权利。尊敬学生学习上的差异性,提倡把作业形式划分为“必做作业+鼓舞做作业+选做作业”模式,使各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
5.建立教师“先做作业”制度。但凡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需先做一遍。教师在先做作业的过程中,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格式、简洁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备针对性。
6.坚定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允许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或罚写、罚抄等形式惩罚学生。
(三)作业批改要求
1.教师要仔细、准时批改学生的书面作业,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鼓舞教师对部分学生作业进行面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教师不得让学生、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2.小心作业批改规范。要依据学科作业特点,做到逐题批改避开漏批、错批。批改符号要规范,要有级别、时间以及鼓舞性和指导性评语。在批改作业时不许用法羞辱性、嘲讽性言词或符号。
3.小心对作业批改过程中察觉的问题进行反思,要深化分析学生作业的过程体现,研究、归纳学生共性的作业错误,分析致错原因,为作业讲评和学习改良积累资料。
(1)重视作业批改的准时性。教师应在理用法各种批改形式,准时、逐词、逐句、逐题批改作业,批改要用统一的批改符号,用法鼓舞性、启发性、指导性批语,培育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2)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应当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复批工作。同时仔细分析学生错误的原因,反馈改良教学过程。
(3)增强作业讲评的针对性。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教师应准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订正或予以个别指导。作业讲评不能就题论题,要举一反三,增强拓展和延长,突出作业中难点的处理,疑点的解惑,关键点的拓展。引导学生依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展开后续学习。
(四)作业的掌握与审核增强作业质量监督
学校学科备课组长对作业质量进行把关,审查难易程度和配置梯度。处定期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布置和完成的质量及批改情况,定期展开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准时提出相应整改观点,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要存档备查,增强作业总量监控。
三、减轻校外培训担负实施方案
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是学校层面减轻校外培训担负所要做的重要工作。
(一)课后服务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五早自习。
2.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活动与休息。
3.星期一、星期四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社团活动、阅读、写字强化训练。
4.星期一至星期四晚自习。具体时间学校依据季节变换调整。
(二)课后服务方式和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写字、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展开社团及喜好小组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类校园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喜好小组活动:主要包括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排球队、合唱、书法、舞蹈、马头琴、科技、阅读、写字强化训练
(三)课后服务要求
1.增强宣传进一步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亮,引导家长深刻认识普及课后护理工作的意义。
2.准时整改准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展开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3.常态检查增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提高课后服务工作的质量。
4.提质增效做好课内教学与课后服务内容的有效整合,提高课后护理质量,明确课后服务工作的“服务”定位,切实为学生减负,为家长减负。
四、保障措施
1.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保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功课,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进一步作业教研质量。学校主动探究新的教学模式,改良课堂教学,要求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来。做好备、讲、批、辅、研工作,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学法,处理好“减负”和提高教学质量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轻担负,搞质量。深化展开“高效课堂教学研究”,把提高质量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充足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真正做到了“高效轻负”。
2.丰富学生的业余活动,发展学生喜好开放学校的图书阅览室、美术室、音乐室等,让学生从大批、繁琐、重复的学习劳动中解放出来,学校定期展开书法、美术、音乐、足球、篮球、科技小制作等社团活动,鼓舞学生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业余喜好活动,给学生创设施展才华的时间和空间,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学校自编适合学生的健身操,录制视频,教会学生,让学生在业余时间和假日坚持此项活动,提高身体素养,提升运动能力,做到劳逸结合。鼓舞学生参加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同时与家长合作掌握学生居家上网时间,削减用法电子产品时间,远离游玩,远离直播平台,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让学生成为有理想报复的新时代青少年。
3.坚持以学定考,充足发挥测验的作用学校仔细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每学年定期组织测验主要是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测验,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就,反馈学生阶段性学生成就,以利于让学生在下一步学习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订正不足,察觉自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教师要严格依据国家功课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测验内容,不出偏、怪考题;
教师在出题过程中要仔细筛选有针对性,基础性的试题,测验难度要适当。学校和班级不得公布学生个人和集体成就、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展开学生测验成就排名。
4.小心家校合作,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效果完善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亲切家校交流,创新协同方式。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增强家校联络,发挥家校合力,提倡家长科学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准时理解学生学习动态,做好引领学生做好作业时间管理,高效完成作业。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性、综合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学校或教师不能把安全教育、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在课堂上完成的内容以业余作业形式布置给家长和学生。
5.增强绩效考察,推动双减工作可持续推动把教师在作业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成就、参加课后服务的体现纳入学校年度考察,并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赏和绩效工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迅速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热潮,结合贯彻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局党委决定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党章》和系列讲话暨“讲政治、有信念”学习讨论。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系统内容,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忠实践行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性锤炼,严格党内生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对党忠诚,永葆政治本色。坚持真抓实干,把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奋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
二、学习讨论内容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0xx年11月14日通过)
(二)学习系列讲话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结合以上学习内容开展“讲政治、有信念”学习讨论。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5日前)
拟定学习讨论方案,收集学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工作,安排组织学习讨论相关事宜。
(二)实施阶段(5月25日前)
1.5月10日前,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全程参与,由局党委副书记徐光庆同志组织学习。
2.5月18日前,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全程参与,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军同志组织学习。
3.5月25日前,开展“讲政治、有信念”专题学习讨论。局机关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所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要有集中讨论和自由交流环节,落实专人做好讨论情况记录,各党员干部针对本次专题写好一篇学习心得,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可以写驻村日记或帮扶日记。
(三)提升阶段(5月31日前)
5月31日前,各党小组、乡镇所支部上交学习讨论记录,各党员干部上交一篇学习心得、驻村日记或帮扶日记。心得体会、日记务必对照自己存在的不足,写真言、说真话、有真情实感,好作品及时表彰并向上推送。
四、学习讨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每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及讨论的重要意义,学习讨论务必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参加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在思想认识上、行动上、工作上有明显改进和提高。
(二)加强组织,合力推进。各支部、党小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自觉当好学习讨论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丰富形式,务求实效。学习讨论活动可依托网络、媒体、会议等各种形式,鼓励开展采用形式新颖、吸引人气的方式进行讨论。要通过这次讨论,达成实效,从而推动全局上下凝心聚力,以坚定的思想、务实的作风,把我局两学一做工作务实向前推进。
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玉舍镇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舍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行为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提升、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清零的目标。
三、落实责任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防火氛围。要采取“集中动员+零星宣传”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镇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村(居):一要进行会议宣传,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召开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议和群众动员会,要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二要进行资料宣传,全面发放《禁火令》,及时张贴悬挂镇林业站下发的森林防火标语及宣传资料,在每个村民组用油漆刷写标语不少于10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知识。教育部门:中心校要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机,大力向全体师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班级召开森林防火主题班会,深入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做到每周一讲,要求学生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规定带回转达给家庭全体成员,从而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模式和氛围。林业站:一要积极与县林业局做好对接,确保《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村。二要指导、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护林员:对包保区域携带喇叭佩戴标识袖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要全面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林业站的要求及时交到林业站接受检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杜绝小孩玩火和大人野外随意用火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现象。
(二)加强管控,形成责任到人的防火措施。为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将森林防火责任进行层级划分,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林地权属和承包情况,林地所有者或承包人即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区管护”的原则,根据镇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对护林员的分区划定情况,负责管护林区的护林员为该林区防为火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区包保”的原则,村支两委成员要对本村的林区进行分区包保,包保林区所在村民组的村(居)干部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三责任人;按照“包村包安全”的原则,根据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的统一安排,镇包村工作队员为所包保村民组林区防火的第四责任人。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含林地和林地周边的荒山、荒滩、荒地。
(三)加强巡查,形成不留死角的防火局面。森林防火防范大于扑救,为确保防火巡查不留死角,结合森林防火责任人的划分层级,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巡查分成四道巡查防线进行,第一道巡查防线为承包人或所有者,即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承包或自己所有的林地进行全方位巡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二道巡查防线为护林员即森林防火第二责任人,要对自己管护的林区进行往返巡查,既要巡查火灾隐患,又要督促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三道巡查防线为村(居)干部即森林防火第三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第四道巡查防线为包村(居)的镇干部即森林防火第四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村民组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三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四)加强扑救,形成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各村也要及时组织护林员、民兵及群众积极参与扑救,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打击,形成从严惩处的防火力度。发生火灾,公安要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要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立,有责必究,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