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检查工作方案(精选2篇)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精选2篇)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省爱卫会《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的通知》(粤爱卫〔20xx〕7号)精神,今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团第一分团将于9月中下旬对我市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照《20xx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逐条逐项抓落实,把开展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与梅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双创”活动和xx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市”发展战略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现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今年的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爱卫办、城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受检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按照《20xx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的要求,积极配合爱卫办落实创建指标,共同营造文明卫生、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任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按照省爱卫会的迎检通知,本次检查分为爱卫组织管理和单位、居民区卫生、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与城中村结合部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与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除“四害”等9个专业组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标准,总结20xx年以来的创卫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爱卫机构,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以灭蚊、灭蝇、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切实降低“四害”密度(消杀联系电话:),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闲置杂物,确保干净整洁,迎接上级检查。
(二)具体任务。
在迎检活动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共同完成创卫任务。
1、建设局要增加公共卫生设施,修复坑洼路面,密封和完善城区排水排污系统,保证下水道畅通,沙井口应逐步设置防蚊闸;拆除违章建筑,监督建筑工地砌墙设栅、架设安全护网,及时清理余泥砂石;落实建筑工地除“四害”措施,改善工地宿舍、食堂、厕所卫生状况,健全工地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城建监察的大队要监督检查各单位、住户、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加强标语、广告的管理,与工商部门联合清理违章广告,对乱搭建、乱占道、乱摆卖、乱拉挂物、乱停放、乱张贴、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法。
2、公共事业管理局要加强环卫、园林、路灯管理部门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市容环境。
环卫所要全面抓好城区大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加大沿街摇铃收集垃圾的力度;严格按照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完善黄泥坑垃圾场的管理;完善垃圾粪便处理规划及卫生监测资料,加强公厕建设与管理;加强环卫车辆及垃圾收集、转运场点的管理,做到整洁、干净、无蝇蛆、无恶臭。
园林绿化管理所要对全城绿化带、公共绿地、街道路树、街心花园进行全面修剪整理,残缺不全的要及时修种、移植。
路灯管理所要抓好城区街道的路灯管理,对残缺、破旧的灯具要及时更换、修缮。
3、市场物业管理站要按照检查标准,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增加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城区各集贸市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的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摊位案台清洁、沟渠畅通无污水积存。市场活禽独立分区屠宰,无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和注水肉,公厕符合卫生标准。充分发挥专职保洁人员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无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低。
4、卫生监督、疾控部门要依法强化城区宾馆、酒楼、美容美发店、旅业、影剧院、公园、游泳池、网吧、娱乐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结合当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按照分级量化的要求管理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摊档一定要有“三防”设施;农畜水产品药物残留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准备好现场接受检查。各类综合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要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5、交警大队要加强主要街道、进城的主要路口和城区交叉路口的管理,重点整治机动车和三轮车乱停乱放等有碍市容和交通秩序的行为。
6、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各项措施,坚持体格检查制度,逐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城区各中小学要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完善相关资料,把健康教育列入学期教学计划,在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课,按照“五有”(有课本、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的要求向师生宣传公共卫生、生理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知识。
7、火车站、汽运公司、客运公司等窗口单位要重点抓好站场内外环境卫生、食品饮用水卫生、车辆卫生和公厕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及制订相关的卫生制度,坚持除“四害”工作,加大卫生设施投入和设置固定的卫生宣传专栏。
8、环保局要按环境保护考核9项标准,收集相关监测数据,重点加强城区“工业三废”、噪音和河流水质的监督管理。
9、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健全爱卫、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做到有爱卫工作计划、总结,有卫生专干和兼职健教员,有固定宣传栏,并组织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做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日常除“四害”工作,保持本辖区、本居民区的干净整洁。
10、附城各相关镇要各自负责清理城乡结合部道路两旁的垃圾,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运载处理。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创建卫生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因此,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大力宣传爱卫活动的有关内容和行动情况。爱卫办将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市区各医疗单位、中小学校、窗口单位、办事处、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医疗保健、除“四害”、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监督、管理、维护城市卫生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二)进一步分解和落实任务。通过召开爱卫委员和受检单位负责人会议,将本次检查的十项内容具体细分到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对照《20xx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要求,逐项落实各部门所承担的迎检任务。
(三)组织联合整治行动。在8月份和9月上旬,由市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卫生、疾控、卫监、公共事业、环保、公路、工商、物业、爱卫等部门进行二次联合整治行动。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管理部门及时整改解决,对不及时整改的现象应依法严肃处理并由新闻单位曝光。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各自对照《20xx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的要求,健全本单位的爱卫、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补充完善各项原始资料,并指定由专人负责准备好单项汇报材料,于7月15日前上交城市爱卫办。爱卫办根据检查标准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确保迎检任务落到实处。
(五)开展迎检业务知识培训。此次检查采用最新的检查标准,因此,必须结合爱国卫生各项活动抓好爱卫业务知识的培训,特别是教育局、文广局、建设局、公共事业局、环保局、工商局、交通局、卫生局、卫监所、疾控中心、兴城交警中队、环卫所、园林绿化所及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村(居)委必须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次迎检工作,并参加爱卫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以利于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6月中旬召开市爱卫会成员、迎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迎检工作。
(二)6月20日~7月30日由各职能部门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抓整改,补资料,全面做好准备工作。
(三)8月5日前要求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评比。
(四)8月10日~9月10日分二次组织公安、公路、建设、公共事业、卫生等部门对城区市容环境秩序进行重点整治。
(五)8月10日~9月10日组织城区统一灭鼠行动。在此期间,掀起二次全城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高潮,治理脏、乱、差,保证城区市容环境整洁、美观。
(六)9月12日前由爱卫办组织人员对受检地段和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补不足,保证各项任务达到要求。
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篇2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定于20xx年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评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各类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市、区政府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交通、旅游、火车站、民航站、保险公司和医院等为必查单位,其它行业和部门(汽车站、码头、银行、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围绕综合管理、普及应用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总分为260分,其中主管部门考核分为60分、党政机关考核分为58分、学校考核分为67分、新闻媒体考核分为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考核分为28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并增强迎查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市语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同志赴南通、无锡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兄弟城市迎评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评估任务分解表,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市、区语委办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2.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xx年5月底前,市、区分别完成辖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各责任单位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市语委将在劳动中路设置公益性宣传广告牌1块,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要在各区政府所在地设置1-2块永久性公益广告牌。在常高校、中专校,市区中小学校园要设置"请您说普通话"等提醒牌;必查单位要有"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提醒牌。各区语委办要建立月报制度。自20xx年1月份起,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语委办;
4.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完成自评工作,并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将自查材料(自评小结)和迎评汇报材料报市语委办。
第三阶段--整理申报(20xx年7月-20xx年9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按评估标准要素,分类汇总工作台账;市语委对各单位报送的台账进行审核,并在各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期间,将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检查推进会,8月中旬组织全市模拟检查,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接受检查评估的书面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语委主任为组长、语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语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迎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迎评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分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迎查准备工作;
2.各区语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运作,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市、区政府机关大院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区机关工委牵头检查落实,市、区政府办公室配合;
2.市、区主要街道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检查落实,语委、工商、公安、文化、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
3.在常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检查落实;各辖区范围内学校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牵头检查落实;
4.市电视台、XX日报、XX晚报、电台等新闻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检查落实,XX日报社、市广电局配合;
5.长途车站、火车站、民航站、码头及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牵头检查落实,火车站、民航站等部门配合;
6.出版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检查落实,相关主管部门配合;
7.服务行业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工商局牵头检查落实,市经贸委、城管局、旅游局、文化局、卫生局、园林局等部门配合;
8.市、区语委负责迎评工作的协调工作。
(以上检查的内容还包括被查单位的迎检材料准备及档案资料建设等情况。)
(三)强化社会宣传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检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有关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负责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并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