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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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精选7篇)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1

  尊敬的企业、求职者:

  我公司于20xx年2月22日(正月初七)将正常开工,各项工作一切照常运行。

  在充满希望、机遇和挑战的20xx年,愿东莞市辉龙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能为您带来更优质的服务!感谢各企业和求职者对我公司的支持及信任!

  祝各位在新的一年里生意兴隆!兔年行大运万事如意!

  再次感谢各位的关注和支持!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2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

  20xx年1月23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针对建筑工程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避免由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性感染的风险性。经研究,现就春节后建筑工程暂缓开工、复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延期来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新建、在建、冬歇项目的开工(包括桩基施工)、复工时间春节后一律暂缓开工,具体开工(包括桩基施工)、复工时间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要做好管理人员及停工冬歇工程留守人员的`疫情宣传、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人员的动向和身体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要做好暂缓开工、复工的相应的建设计划调整安排。

  三、各责任单位对节前已与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有明确约定返浏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达指令,早谋划、早部署,确保20xx年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尤其对所属管理人员和在建建筑工地湖北籍已经回家的员工,要马上逐一通知到本人并登记造册,暂缓返浏复工,具体上班时间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

  四、各责任单位要求立即下达通知,对在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与湖北籍返乡人员有过接触的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暂缓节后返本单位工作,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另行通知。

  五、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复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复工的项目依法依规处理,尤其是因此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一律记严重不良行为,纳入“市住建领域红黑榜”管理。

  六、节后复工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由建设单位向我局质安站提交复工申请报告(报告附件:1、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方案;2、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3、节后复工开工条件自查验收记录),经质安站核查报住建局审批备案后方可复工。

  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第一责任,施工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监理企业承担监督责任,劳务企业承担直接责任,各参建主体要积极响应,采取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建筑行业疫情的防控工作。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3

  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鉴于目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省、州、县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针对建筑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避免由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性感染的风险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做好开工、复工相应的建设计划,务必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早防范,全力确保20xx年建筑行业工作规范秩序,工人生命健康安全,工地建设质量有保障。

  二、对20xx年所有新建、在建、续建项目的开工前期工作,各工地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食堂工人等一切人员必须由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出具健康证明,并到我局登记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工,开工后各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三、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要做好所有人员日常体温检测工作,确保工人有无发热、咳嗽等情况,认真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并做好相关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四、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对工地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等进行经常消毒,配发口罩等病毒防护物品,并积极开展疫情防护宣传和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让工人了解并学习防护防控常识,并在所实施的工地张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基本防护知识公告。

  五、我局从20xx年1月30日起,对全县开展日常性巡查督查工作。对在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由于不重视务工人员生命安全或未履行防护职责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严格从重处罚并录入我县建筑市场“黑名单”,从20xx年起禁止进入我县建筑市场。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我县建筑行业疫情的防控工作。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为配合政府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中青公司研究决定,各项目的开工时间将推迟至2月9日24时以后,具体时间各项目部将进一步进行通知确认。为降低停工影响,中青公司将组织员工居家办公处理内业工作同时为各项目提供在线及电话技术咨询服务,有技术及业务咨询请联系!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在这里中青建筑科技全体员工祝您

  新春大吉,身体健康!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5

  鉴于目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省、州、县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针对建筑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避免由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性感染的风险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做好开工、复工相应的`建设计划,务必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早防范,全力确保20xx年建筑行业工作规范秩序,工人生命健康安全,工地建设质量有保障。

  二、对20xx年所有新建、在建、续建项目的开工前期工作,各工地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食堂工人等一切人员必须由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出具健康证明,并到我局登记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工,开工后各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三、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要做好所有人员日常体温检测工作,确保工人有无发热、咳嗽等情况,认真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并做好相关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四、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对工地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等进行经常消毒,配发口罩等病毒防护物品,并积极开展疫情防护宣传和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让工人了解并学习防护防控常识,并在所实施的工地张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基本防护知识公告。

  五、我局从20xx年1月30日起,对全县开展日常性巡查督查工作。对在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由于不重视务工人员生命安全或未履行防护职责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严格从重处罚并录入我县建筑市场“黑名单”,从20xx年起禁止进入我县建筑市场。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我县建筑行业疫情的防控工作。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6

  为预防抗击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凡舍设计春节后开工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原计划2月1日的开工日期后延至2月10日。2月1日-2月10日我们所有工作人员会随时保持在线,及时沟通交流,因公司所造成工作上的诸多延误,也请诸位客户朋友谅解!疫情期间,所有伙伴和客户朋友都要以安全健康为重,加强防护,减少外出,出门请戴口罩,勤洗手,拒绝野味,不聚会,不去人多地方,不走亲访友,如有发热等不适,立即就医,防患于未然。祝大家春节快乐,愿大家健康平安。

春节过后工程开工通知 篇7

  20xx年1月23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针对建筑工程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避免由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性感染的风险性。经研究,现就春节后建筑工程暂缓开工、复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延期来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新建、在建、冬歇项目的开工(包括桩基施工)、复工时间春节后一律暂缓开工,具体开工(包括桩基施工)、复工时间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要做好管理人员及停工冬歇工程留守人员的疫情宣传、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人员的动向和身体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要做好暂缓开工、复工的相应的建设计划调整安排。

  三、各责任单位对节前已与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有明确约定返浏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达指令,早谋划、早部署,确保20xx年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尤其对所属管理人员和在建建筑工地湖北籍已经回家的员工,要马上逐一通知到本人并登记造册,暂缓返浏复工,具体上班时间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

  四、各责任单位要求立即下达通知,对在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与湖北籍返乡人员有过接触的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暂缓节后返本单位工作,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另行通知。

  五、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复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复工的项目依法依规处理,尤其是因此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一律记严重不良行为,纳入“市住建领域红黑榜”管理。

  六、节后复工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由建设单位向我局质安站提交复工申请报告(报告附件:1、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方案;2、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3、节后复工开工条件自查验收记录),经质安站核查报住建局审批备案后方可复工。

  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第一责任,施工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监理企业承担监督责任,劳务企业承担直接责任,各参建主体要积极响应,采取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建筑行业疫情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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