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制度(精选12篇)
重点工作制度(精选12篇)
重点工作制度 篇1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和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二、督查的内容
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着重突出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落实上级局及县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情况。
5、其它重点工作情况。
三、督查的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行“六个结合”:即围绕中心督查与阶段推进督查相结合,点上督查和面上推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查反馈与督查督办相结合,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纪检监察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
四、督查的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根据督查计划或工作安排,由牵头领导负责,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实施。
2、督查程序。督查时,督查人员要按照督查内容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督查领导和督查人员签字后生效。
3、督查纪律。督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有一说一,不夸大其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督查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对督查的情况及结果必须进行督查通报。
重点工作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行使用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2、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指派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分类逐台负责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该工作的经验。
6、每年组织一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重点工作制度 篇3
一、考核内容
(一)稳定(含信访、调解)工作(30分)
(二)村(社)财务管理工作(10分)
(三)村(社)“四务公开”工作(15分)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分)
(五)森林管护工作(10分)
(六)安全生产工作(10分)
(七)计划生育工作(15分)
(八)招商引资工作(加分项目10分)
(九)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加分项目10分) 居委会考核总分为90分:森林管护工作不纳入居委会重点工作考核(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扣分制
前七项重点工作的考核均采取扣分制。招商引资工作、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采取加分制。
(二)加分制
1、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各村(居)两委积极参与招商,凡由各村(居)两委牵头引进到位资金达到50至100万元,加2分;引进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加6分;引进到位资金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加8分;引进到位资金500万以上,加10分。分值按重点工作考核分值对应奖励资金进行奖励。
2、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 鼓励各村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凡年产业结构调整面积达50亩的加1分;达50-100亩的加2分;达100-200亩的加3分;达200-300亩的加4分;300亩以上的加5分。
各村要积极配合涉农项目实施,凡群众集资5万元,项目总投资20万以内且顺利完工者加1分;群众集资5-10万元,项目总投资20-4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2分;群众集资10-15万元,项目总投资40-6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3分;群众集资15-20万元,项目总投资60-8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4分;群众集资20万元,项目总投资80万元以上且顺利完工者加5分。
(三)一票否决制
若因决策失误、领导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恶性的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终先进评选或获奖资格。
三、考核方式和标准
(一)考核方式:由镇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的重点工作按照考核细则组织考核。每项考核须有依据。
(二)镇政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对全年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的村(居)进行考核,具体为:大村(合并村)8000元,小村6000元,居委会4800元。
各村(居)考核经费具体分配标准:
书记、主任各占30%,会计、妇女主任各占15%,其余10%由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考核认定:考核每年分两次进行。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经费的.一半执行。考核的具体金额与分数挂钩,按百分比计算。各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出考核分,经镇党委(扩大)会审议,最后由镇党委、镇政府发文通报。
(四)镇党政办负责每月对各村(居)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重点工作考核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由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本村(居)重点工作考核责任人,负责承办本村(居)各项重点任务的分解、实施、监控、考评等工作,并按时向各考核组报送考核有关资料。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
(三)由镇纪委负责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工作制度 篇4
门诊设置与布局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符合儿童特点。设置分诊区、候诊区、儿童健康检查门诊诊室、专业门诊用房(如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儿童营养门诊、儿童心理卫生门诊等)。
分诊区负责对就诊儿童进行初步分诊,引导其至相应诊室就诊;候诊区应配备舒适的座椅、儿童游乐设施及健康教育资料,缓解儿童及家长等待时的焦虑情绪。
各诊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温度、湿度适宜,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
门诊服务流程
家长携带儿童到达门诊后,先在分诊区进行挂号、分诊,领取就诊卡。
按照分诊指引,前往相应诊室就诊。医生详细询问儿童的'基本信息、生长发育情况、喂养情况、既往病史等,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发育评估等。
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医生为家长提供针对性的喂养与营养指导、疾病防治建议、健康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儿童,医生开具检查单或转诊单,指导家长进行后续处理。
就诊结束后,家长可在门诊大厅的服务台或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检查报告,也可通过医院的信息化系统查询电子报告。
门诊工作要求
门诊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记录详细准确。
合理安排就诊时间,避免儿童长时间等待,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耐心解答家长的疑问,提供专业的健康指导,提高家长的满意度。
定期对门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门诊区域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
重点工作制度 篇5
为了搞好机关的行政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干部职工的参政议政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一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一名具体抓行政工作的常委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信访室等有关科室主任或人员组成。
2、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另一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常委担任,成员由执法室,党风室等有关科室主任或干部组成。
二、公开的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财政部门拨入委局的业务经费、委局商品房出租租金、芒果场承包款、查办案件没收的赃款等收入情况,公开招待费、旅差费、燃料费、会议费、维修费等其它费用开支情况。
2、信访工作情况。公开收到的信访件数、属业务范围件数、非业务范围件数、自办信访件数、办结件数、下转其它部门处理的信访件数、下转且需回报的件数、已回报的件数。
3、案件检查工作情况。公开已立案的违纪案件数、正在查办的案件数、已办结移送审理部门的案件数。
4、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公开已受理的案件数、正在审理的案件数、已审结的案件数、做出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涉及科级干部的案件数与人数、受理申诉案件数等。
5、其它需要公开的项目,如执法监察的立项数等。
三、公开的方式与时间
在委局办公室设立公开栏,每季度定期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下一季度月初8日。
重点工作制度 篇6
一、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重点工作制度 篇7
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一天清洗净残油脂。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每一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下班关掉完能源开关。
11、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重点工作制度 篇8
体检项目与频次
为 0 - 6 岁儿童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服务,1 岁以内婴儿每年体检 4 次,分别在 3 月、6 月、8 月、12 月龄;1 - 2 岁儿童每年体检 2 次;3 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 1 次。
体检项目包括基本公卫项目(体格测量、询问、体格检查含髋关节筛查、健康指导)、儿童早期发展评估项目(高危儿筛查即五项筛查、孤独症初筛、DDST 或 ASQ 发育筛查试验)、儿童五官保健项目(行为测听、眼外观、光照反应检查、瞬目反应、红球试验、视物行为观察、眼位检查、单眼遮盖厌恶试验、视力检查、屈光筛查)、辅助检查(血常规检查等)。
体检流程
体检前,儿童保健科应提前与幼儿园、学校等机构沟通协调,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及人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准备体检表格、设备调试等。
家长或老师带领儿童按照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先进行登记,领取体检表。
按照体检项目顺序,依次进行各项检查。在体格测量区,测量儿童身高、体重、头围等;在体格检查区,医生对儿童进行全身检查;在五官保健区,进行视力、听力、口腔等检查;在发育评估区,进行相关发育筛查测试。
检查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认真细致,动作轻柔,尽量减少儿童的不适感。对于不配合的儿童,应耐心安抚。
体检结束后,医务人员对体检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出具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包括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健康状况评估、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将体检报告及时反馈给家长或学校,对于存在健康问题的儿童,通知其及时复诊,并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指导。
体检质量控制
建立体检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
定期对体检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统一体检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体检质量。
对体检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完整、规范。
定期对体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儿童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为制定儿童保健策略提供依据。
重点工作制度 篇9
为督促各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深入搞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加快文化环保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暗访督查制度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暗访督查工作由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4次。
(二)暗访督查小组组成人员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相关处室执法人员为主,并酌情安排有关区市执法人员参加部分暗访活动。
(三)根据工作的需要,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暗访。
二、暗访督查范围
十二区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域。
三、暗访督查内容
(一)出版物市场。主要检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教辅读物等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有无非法出版和经营情况,有无销售盗版情况等。要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批销、兜售违禁、淫秽色情等非法出版物问题。
(二)印刷(复制)企业。重点检查印刷(复制)经营单位有无盗印正版出版物、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经营、未按《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落实承印验证等五项制度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版权领域。检查计算机预装、销售和计算机软件销售等流通领域是否有盗版软件问题。
(四)网吧市场。重点检查网吧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核对并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无超时经营等情况。
(五)歌舞娱乐演艺市场。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的内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机种、机型是否符合文化部要求。
(六)广播电影电视领域。主要检查是否有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是否有损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及其他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是否有违犯《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领域的暗访督查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暗访督查采取不打招呼的办法进行,参与暗访督查的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暗访的有关情况泄露给暗访的区市和业户。
(二)暗访督查要认真细致,摸清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保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暗访结束后,要写出暗访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检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并由暗访人员(两人)签字。凡属暗访发现的问题,由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区市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暗访督查情况纳入年度“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本制度由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重点工作制度 篇10
一、院前急救的任务
院前急救的功能是维持伤病员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痛苦,稳定病情,防止再损伤,降低伤残率,以及快速安全转运。
1、对呼救伤病人进行现场急救和运送,要求接到呼救电话或其它方式信息后救护车立即出动医务人员要随车前往,尽快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救治后,迅速安全将病人送到医院。
2、对各类灾难遇难者进行院前急救,例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场救护等,在现场救护并组织合理分流运送
3、特殊任务救护值班,例如;大型会议、比赛等,发生情况按上述情况处理。
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10、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医院感染发生率低于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低于0.5%。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血液透析室: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9、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__年版)。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2、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九、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SARS病房的工作人员(医、护、技、工、勤);转运疑似SARS和临床诊断SARS病人的医务人员如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面罩。
十、医院职工培训考核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7、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重点工作制度 篇11
为了优化门诊就诊流程,缓解病人多处排长队等候的现象,我院采取以下措施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一、门诊及急诊大厅公示:告知病人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实行分开挂号、收费,以分流病人。
二、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让患者选择预约就诊,缩短等候时间。
三、门急诊诊、挂号收费窗口,检验科、西药房、影像科24小时值班。
四、各医技科室高峰时段实行弹性排班,分流病人,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五、服务台设立导医服务,门诊各楼层标示醒目,减少患者因寻找而浪费时间。
六、门诊部各诊室实行无节假日门诊,普通门诊正常开放,为患者提供方便。
七、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门诊服务。努力争取添置自动挂号机等设备,逐步创造条件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重点工作制度 篇12
l、凡遇重大手术,新开展手术,危重、疑难、抢救病人等护理工作中存在难点、焦点问题应及时申请会诊。
2、申请会诊科室须填写会诊申请单送护理部,将会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伤口护理组、导管护理组、糖尿病护理组等。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
4、参加会诊人员有科护士长、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业务指导组人员及申请科室的护理人员。
5、会诊前应与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告知会诊的目的及程序.消除紧张情绪,取得配合。
6、会诊者应详细了解病情,分析讨论护理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诊科室护士长详细记录会诊经过及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