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责任承诺书(精选2篇)

责任书 发布时间:

工伤责任承诺书(精选2篇)

工伤责任承诺书 篇1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责任承担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1、 本人在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从业期间,保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从

  事生产或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承诺期内如因本人违反操作规程及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

  的,本人愿按比例承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 因工伤人员本人违反规定导致无法上报保险部门索赔的,一切治疗费用由事故当事

  人承担,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

  4、 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

  由伤者本人承担。

  5、 承诺期内如因本人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下属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本人愿按责任比

  例承担损害赔偿的管理责任。

  6、 直接责任人对工伤事故损失的承担比例:造成十级(含)以上伤残的,直接责任人

  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30%;造成无伤残等级的,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50%。

  7、 管理责任人对工伤事故的承担比例:第一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5%;

  第二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0%;伤者本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25%。

  8、 责任承担比例由人事行政办在工伤结案报告中列明,并报请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室

  执行。

  承诺人:

  年 月 日

工伤责任承诺书 篇2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市工伤保

  为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愿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异动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2、承诺在每月25日前足额缴纳当月应缴工伤保险费,否则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补交欠款和滞纳金,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无故停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本单位依据《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已办理退休手续(含特殊工种)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用人单位实习的学生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本单位承诺及时为以上人员办理停保手续,以上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本单位处理,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待遇支付责任。

  4、承诺按实申报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本单位组织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并将每次检查的影像资料和检查结果在一月内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按规定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职工由本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2)在岗期间有毒有害岗位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每年一次。

  (3)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查出职业病的职工(含疑似职业病)按规定不能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在岗期间查出职业病(含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按规定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离岗时查出有职业病的应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伤待遇。

  6、本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电话5505、手机137)并在24小时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如未及时报告和报送材料的工伤事故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我单位承担。

  7、本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扫描右侧二维码手机查阅本文→

免费获取更多写作范文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