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检维修项目招标书(通用2篇)
天然气检维修项目招标书(通用2篇)
天然气检维修项目招标书 篇1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1 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标准,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进行招议标。欢迎有相应供货、施工、服务能力的企业,就该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名称: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检维修项目名称
1. 检维修项目的内容要求: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3.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4. 开标地点:
地址:宁夏银川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北京西路1338号机动设备处
2 投标方须知
2.1 投标单位要求
1. 信誉。
2.投标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向用户单位提供6套完整的图纸和施工档案投标资格:投标方必须是注册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投标单位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严格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加工处理并提供加工过程质量记录。验收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并且有分项报价。
5.投标单位须有能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备品、备件方
面等)。
6.本项目要求所需材料、工器具必须 年 月 日前运抵现场。
7.投标单位认可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条款。
2.2 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署
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一式5份,一份正本和4份副本,商务部分一式1份,
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每份表格和文件均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字。对错处作必要修改时,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一式5份,一份正本和4份副本,商务部分一式1份,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总报价的格式按下表报价。但内容不限于此,各分项(及其他设备)必须有详细报价,详细报价的格式按照下表进行报价。
2.3 签订合同
1. 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功能需求、详细方案确定、价格调整等工作,并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出最终的设计方案及总包价格,签订工程合同。
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2.4 投标文件组成
2.4.1投标书中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封闭投标。 2.4.2技术标的内容包括:
1)施工组织计划及甘特图、业主配合条件、总体施工方案、施工部署、项目管理和责任、供货时间、工程进度和工期保障、 质量保证、测试、检验和验收、技术文件和服务等内容。
2)资格审核文件汇编:这些资格审核文件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在我公司备案的除外):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代码证书
4.开户银行许可证
5.行业资质证书
6.法人、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7、联系地址、邮编、E-mail
2.4.3商务标书应至少由以下几个文件组成:必须提交主要部件的材料明细,及其它们的产地、单价等;材料的加工、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税金等费用;工程报价汇总。
2.5工程结算付款
全部检修安装工程完成投用一个月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合同总额的——%作为质保金,系统运行一年后无故障一次付清。
投标单位应明确承诺若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与地方部门发生的关于施工许可、产品准用等协调问题及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3 检维修项目的内容及范围
4、检维修(工程)的技术要求及有关的其它要求
4.1、在检修、安装及系统设计制造中所遵循的标准及规范如下(但不仅限于此): 除上述规范外,还应遵循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遵循公安部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5. 检维修项目的实施计划及统筹时间
6、检维修项目的保运及维修条款
7、其它方面
天然气检维修项目招标书 篇2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承运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液化天然气;数量: 吨
第二条 起运地:
到达地:
运输里程:
运输单价:
第三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按月结算(节假日顺延),承运方对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托运方开具运输费发票,同时把发票传真至托运方指定责任人,并于结算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以特快专递寄出。
2、托运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邮寄地址:
邮 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托运方在收到运输费发票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以此发票传真为依据结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将相应金额运输费汇入承运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2、承运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安装车榜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运方在装车前明确货物的运达地点,如果运达地点临时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承运方。如果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地点卸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2、托运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3、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车辆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托运方收取运输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3、承运方负责货物安全,当遇到突发事件引起运输车辆不能按时到达指定接收站点,应在2小时内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确定应对措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 损失的,托运方因赔偿直接损失。
2、 因承运方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 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托运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运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