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精选12篇)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精选12篇)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1
经____银行___(下称贷款方)与___(下称借款方)和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元,用于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制表单位:___________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2
经XX银行___(下称贷款方)与___(下称借款方)和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XX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元,用于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 %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制表单位:XX银行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贷款人:
保证人:
时间: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4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 (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 -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借款月数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在通知后可直接向保证人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 (详见编号 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 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事 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 承担 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 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 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 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5
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_____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_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
5、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_______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
6、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丙方自愿为甲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及丙方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利息:年利率______%,按季度支付,到期后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按期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甲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金、利息、滞纳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四、违约条款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否则视为根本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全部本金及实际使用期间的`利息。丙方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各方应起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7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台。车牌照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牌照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大写金额:_________整。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费用:月利率____________%。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____________%。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
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变卖。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____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电话通知,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备用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则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8
甲方(出借人):
乙方(承借人):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 手机:
丙方①(担保人):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 手机:
丙方②(担保人):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 手机:
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依法承担权利义务,协商条款如下:
一、乙方因__________,经和_________协商后,需借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借期_______,月利率___%。
二、还款方式:分为两期还款,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期:借款届满之日,还清全部欠款。
三、违约责任:乙方超期还款、提前还款、拒不还款(包括利息)均视为违约,承担本金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并赔偿甲方讨债支出的车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四、甲方若发现乙方用款不当,或者有其他不良现象发生,甲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五、丙方担保责任:
丙方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借人、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工资证明和个人真实信息,若弄虚作假,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承担不利后果。
七、若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在债权人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八、不尽事宜协商解决。
九、该借款合同系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①:丙方②: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9
贷 款 方:
借 款 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 (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 万元,其中自筹____ 万元,其他____ 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____ 贷款____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台(大)____万元;________ 土建________平方米____万元;其他______________ 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的利润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万元,
6.其他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10
出借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_______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____元____元),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为。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借款到期次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型号为、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买,都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借款项偿还完毕。
三、其它约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借款合同书 篇12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用于本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服务费元。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为到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本,每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4.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相关费用后还本的原则偿还,相关费用系指利息、担保费、违约金,甲方、丙方为追回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所有支出费用或其他约定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乙方提前还款需及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不退还。(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为限。例:未满十五天,按十五天结算利息,超过十五天但未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第六条罚息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甲方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三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七条借款担保
7.1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担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反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7.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证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保证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8.1发生下列条款之一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7.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经营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8.2借款人未按时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对未及时按期归还本息的,由丙方代偿还后,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违约保证金,超过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强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担保方追偿。
8.3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丙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间方式处理。
8.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违约天数。
第九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和保证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丙方)提供担保,借款人和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条保证方式
A、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违约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B、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清偿借款本息且确定无力清偿或违约,以至在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10.2超出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0.3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或丙方代为偿还或出借人因乙方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
第十三条丙方的代位求偿权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
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归还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和损失等。
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
14.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次缴清。
(一)担保费。
(二)违约保证金。
14.2、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向丙方清偿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帐户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14.3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债务(各)履行期届满(即还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14.6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理任何向丙方抵质押的物品。
14.7应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丙方报送反映个人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14.8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时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4.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4.1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丙方权益的行为。
14.1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本企业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14.1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如改变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3%的违约金。如发生代偿,乙方还应承担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15.2如乙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部分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质押抵押反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质押抵押物反担保时,抵押人、借款人、反担保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反担保人
(丁方)向丙方交纳元(小写:¥元)反担保保证金,并提供丙方认可的质押抵押物。保证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三天内向丙方清偿履行担保责任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
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的期间
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九条质押抵押反担保方式:
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
20.1质押抵押人、反担保人自愿向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借款提供质押抵押反担保物,质押抵押物详见《质押抵押物清单》。《质押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质押抵押物清单》对质押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丙方行驶代位权时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质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产生的孽息、及其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质押抵押反担保期间,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是该质押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隐瞒质押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质押抵押、出租等情况。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质押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降低质押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20.5由于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的行为而使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价值减少,应在5天内向丙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0.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押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质押抵押物,保证质押抵押物的完好,质押抵押权存偿期间,质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并将质押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