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精选16篇)

建设工程合同 发布时间: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精选16篇)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

  土建专业

  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协议内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轻伤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__);

  (5)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5) 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1)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资格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 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 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 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7)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8)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9)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10) 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查批准。

  (11) 按规定拨付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并对乙方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 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13)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4) 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 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4)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5) 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 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2)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3) 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

  (14) 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5)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

  (16) 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17)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18) 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19) 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 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1)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2) 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3) 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规程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4) 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25) 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论证。

  (26)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

  (27) 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28) 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也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29) 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

  (30) 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混凝土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

  (31) 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2) 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 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4) 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35) 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6)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7)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在合同价款中单独列支,并按照规定及实际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期支付。

  (2)乙方应按规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7.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8.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 附则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2

  总包单位: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为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施工总包单位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安全职责,为更好的管理重庆钢龙?渝东国际工贸物流商城市场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特对进入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要求签订安全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工序安排,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错和一定范围内的处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的操作规程。

  2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及拆毁安全防护措施。如确需挪动,必须取得总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动,否则,一经发现,总包单位将按照本安全协议对分包单位予以处罚200元-5000元的罚款。

  3.分包单位所有施管人员及民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

  4.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及民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交总包单位备案,并完全承担在本工地发生的伤,残,病,死等一切工伤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责,与总包单位无关,一律自行解决。不得以各种理由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如有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发生,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5000元/次的罚款。

  5.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接电,接水,必须在与总包单位衔接好后,合理规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费。不得在施工区及生活区随意搭接用电,必须取得总包单位水电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许使用。分包单位在自己的生活区内不得使用水乌龟,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同时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总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己所在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

  6.特别说明:电梯分包单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将安全防护设施拆走,或者未及时恢复造成其他分包单位及总包单位人员坠落电梯井发生事故,则该事故主要责任为电梯分包单位,发生费用由电梯分包单位全额承担。

  7、外墙面施工的班组,不得随意损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上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熟悉技术工人,严禁使用童工、超龄、妇女上外架、拆除连墙杆件、高空抛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员上班,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的处500~5000罚款。

  8、分包单位的承包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单位应将经过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确认的资信文件及相关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复印一份交给总包单位。

  9、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资料全权负责,并且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工期进行 编制汇总。

  以上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备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劳动纪律

  总包单位: 班组或分包单位:

  (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费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相应处罚。

  七、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样板间要挂牌标明施工单位,以验收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在完成每项施工部位或工序后,经乙方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检查内容:合同刮胶厚度为____mm,如有超出____mm厚度及时报项目部,由项目组织相关人员(模板班组)一起检查确认,并确认找补价格。发生找补时要查明找补原因,确认是主体施工还是砌筑施工原因,否则不予找补。

  2.乙方刮胶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甲方、建设、设计、监理及质监等部门联合验收评定的优良标准(内定标准房间规方、天棚周边____mm宽上水平、阴阳角棚边上线)。

  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必须遵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后,应醒目注明操作者姓名,便于追查责任。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6.乙方对刮胶墙面、天棚的渗漏通病在竣工后两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刮胶质量而引起的修补工作,均由乙方无偿修复。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________刮胶全部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____%;________刮胶全部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____%;________刮胶全部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____%,甲方在付款时扣除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在每次请领工程款时以现金形式交付甲方财务。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2.乙方承包的刮胶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工程量的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业主主管部门竣工决算审计后付至工程款总额的____%。剩余____%为质量保证金,____年后无息支付。结算此工程款项时,乙方只提供等额的收款收据,不提供任何发票。

  3.工程款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施工材料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提供方便。

  2.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用具,损坏与遗失照价赔。

  6.每天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

  对乙方以上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合同价款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故停工,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未付的工程款甲方不再支付,因停工和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并且乙方按合同价款3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1.因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施工工资时间达一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期工费的利息。

  十二、其他:

  1.为创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备有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均由乙方采购,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等项费用及上岗培训费用仍由乙方自理。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2.争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如乙方败诉,甲方基于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十四、文本和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4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作业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现有劳动力不能满足现有需要,需招用劳务用工进行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原、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劳务用工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务用工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期完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需要,担任装载机驾驶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结算方法: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实行全勤工资,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陆仟元人民币),加班为每小时50元。甲方同时支付乙方路费1000.00元,工期完后一次性支付工资,在中途可预支生活费。

  四、劳动纪律:

  乙方在协议期内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及工作安排。乙方应积极保养机械。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努力学习,完成生产任务,办事必须请假,不迟到,不早退,爱护机械。如果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⑴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⑵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却劝阻的。

  ⑶不服从甲方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或受到刑事处分的。

  ⑷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或拒不履行协议的。

  ⑸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2、甲方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可自动解除本协议。

  3、劳务用工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行的可变更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⑵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在试用期内的。

  6、甲乙双方若要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告知对方,否则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一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由违返方负赔偿责任。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6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7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凡在我公司注册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签订此协议,并履行协议书中所列各项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在施工生产和劳务分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

  五、责任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负责审查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施工。负责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

  置,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CIS企业形象设计要求管理施工区、办公区、民工生活区和现场围挡;

  4、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或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并督促分包方相互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对乙方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现场发生事故后,积极处理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8、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书面告知乙方;

  9、负责将本作业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办公区和民工生活区的管理,自觉维护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工程劳务分包经济合同;

  4、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6、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应结合工程情况配备合格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按规定建立相应专业管理资料,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8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作业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

  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

  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

  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9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施工总包单位 主体安全职责,为更好的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特对进入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要求签订安全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工序安排,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错和一定范围内的处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的操作规程。

  2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及拆毁安全防护措施。如确需挪动,必须取得总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动,否则,一经发现,总包单位将按照本安全协议对分包单位予以处罚200元-5000元的罚款。

  3.分包单位所有施管人员及民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

  4.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及民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交总包单位备案,并完全承担在本工地发生的伤,残,病,死等一切工伤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责,与总包单位无关,一律自行解决。不得以各种理由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如有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发生,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5000元/次的罚款。

  5.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接电,接水,必须在与总包单位衔接好后,合理规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费。不得在施工区及生活区随意搭接用电,必须取得总包单位水电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许使用。分包单位在自己的生活区内不得使用水乌龟,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同时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总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己所在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

  6.特别说明:电梯分包单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将安全防护设施拆走,或者未

  及时恢复造成其他分包单位及总包单位人员坠落电梯井发生事故,则该事故

  主要责任为电梯分包单位,发生费用由电梯分包单位全额承担。

  7、外墙面施工的班组,不得随意损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上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熟悉技术工人,严禁使用童工、超龄、妇女上外架、拆除连墙杆件、高空抛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员上班,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的处500~5000罚款。

  8、分包单位的承包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单位应将经过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确认的资信文件及相关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复印一份交给总包单位。

  9、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资料全权负责,并且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工期进行 编制汇总。

  以上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备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劳动纪律

  总包单位: 班组或分包单位:

  (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0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着公平、互利和诚信、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共同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及管理工作,正确处理责任经济关系,分清职责,圆满地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一致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程

  二、 工程地点:

  哈平路217号

  三、 分包工程项目及名称:

  安全技术要求:教育工人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内要遵守校区内的各项的规章制度。不准在校区内乱窜扰乱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治安问题由乙方负责。在校区内不准酒后作业。操作前应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施工。

  按定额结算,转账支付,按形象进度结算拨款(人工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对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2、 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3、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总包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 总包单位负责人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对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 分包方队伍进场后要经过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训。

  6、 分包方使用总包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办理交接验收记录,有义务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 总包方应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8、 分包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人员对生产安全进行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工程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可协商解决。

  10、 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内容规定。

  11、 分包单位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工完场清。

  12、 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现场配合人员,确保机械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合工作,费用乙方负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等设备工具和操作人员,由乙方验收后管理使用。

  13、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4、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①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②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③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④如果发生伤亡事故,由分包方负责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①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②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③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④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⑤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⑥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⑦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 工材料及机具供应

  1、 甲方供应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证,乙方应按实际需要领取,超出部分乙方负担。

  2、 乙方直接采购用于安全生产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3、 甲方供给的起重设备、搅拌机、钢筋切断机、砂浆机、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须有合格证,安全装置齐全,经检验后方可使用。

  4、 乙方自备的其它工具应完好合格。

  5、 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后即还,如果损坏或丢失,乙方赔偿损失费用。

  六、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哈市政府、哈航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七、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负责事宜:

  1、 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绍信,乡政府以上介绍信,营业执照,施工资格证书,办理跨地区通知书及临时许可证,提出施工人员名册。

  2、 乙方组织的劳动力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且身体健康、技术较好、无劣迹。

  3、 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操作规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措施,爱护国家财产,服从管理,完成任务。

  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准任意增减调动,确因工程量增减或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调动。乙方在施工中增减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及时填写增补人员名单。

  八、 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哈尔滨市平房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按施工建筑面积及总包单位确定的目标为准。

  十、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1

  总包方:

  分包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方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程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以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及时将人员报于总包安全员处进行登记。

  二、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违者按总包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甲方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脚下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总包方、分包方各执两份。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2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项目工程,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劳务分包队、组及工程分包单位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务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甲方依法与分包单位、务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安全协议合同。

  一、甲方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分包项目务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凡经检查发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乙方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作业人中班组应完善自己所在单位、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建筑队法定人员是所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全面责任,并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三、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各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伍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进行入场员工的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到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程。若违反安全规程,情节严重,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乙方务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自己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自行负责。

  六、劳动法规定: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及未成年人,违法使用务工人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抽查、监督管理,并按相关政策从重处罚使用单位。

  七、因建筑施工的特点,高空、深坑、危险场所随时都有,为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及年老岁数超过国家法定规定的人员入场务工作业。若不按规定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发生的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加强用工人员的管理,入场民工必须持身份证登记注册,按公安派出所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管理。

  九、以上条文,经甲、乙方签字,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_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31/30-_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__________、gb50303-__________、gb50242-__________、gb50327-__________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

  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尝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e、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常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4

  发(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第一责任人:

  为了共同圆满实现建设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 号)的规定,认真贯彻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构建环境和谐、社会满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工程平安顺利,以达到双赢的目标,经双方协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共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一、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2、建设工程项目地扯:

  3、工程分包内容:

  二、职责内容:

  (一)发包方职责

  1、发包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考评分包方是否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责任目标是否落实。

  2、发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时传达政府主管部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相关工作要求。

  3、发包方按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书面评价及通报,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屡不改正的分包方负责人及分包方违章违纪人员按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如有情节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等责任。

  (二)分包方职责

  1、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发包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原件),完善设置本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生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立即报告发包方,并协助发包方及政府安监和建设行政等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包方承担事故善后处理和政府上级部门的一切经济处罚,落实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主体责任,成立以发包方为主的应急救援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2、分包方必须与所属施工队伍、班组(个人)等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或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签订率达10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目标及指标和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实施办法、奖罚规定及明确各自职责等。

  3、分包人是该分包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对该分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该分包范围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资金保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该分包范围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及轻伤事故,并有义务配合协助其他分包商及发包方做好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对所有一线生产工人(含民工)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告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填写“三不伤害卡”和“三不伤害对策”等,符合要求率达100%,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危险性作业建立监护制度及落实监护责任人员。

  5、分包方施工噪声场界限制符合国家标准(GB12523-90)。

  6、分包方施工现场有预防扬尘、噪声、废气的监控措施。

  7、分包方固体及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集中分类堆放,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定期清运,减少对环境污染。

  8、分包方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

  9、分包方不发生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污染事件。

  10、分包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到位,人员变动须经发包方、业主和监理管理机构同意、批准。

  三、违约责任:

  1、如发包方违约,分包方可越级上报发包方主管领导或安全主管部门。

  2、如分包方违约,发包方按先说服、教育、沟通的原则办理,达成一致意见,如不果,发包方在有三名安全检查人员共同证实分包方违章、违约或有照片、录相、询话记录等证明的,发包方有权按发包方《企业安全管理经济处罚规定标准》执行经济处罚。

  四、本《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共 五 份,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本《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相关条款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5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方 天津市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天津复康路立交桥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已签订了与总包合同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实施之安全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2‰。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工程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有效使用;

  2.1.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现场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

  2.1.5在现场项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资料;

  2.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提交给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分包人的施工场所,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分包人处理。

  2.1.9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职权:

  2.1.9.1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2.1.9.2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分包人的违约行为,应当追究其违约责任,有权向分包人开具收取违约金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金额在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2.1.9.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可责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直接责令分包人的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审查有权部门的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2.1.9.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或运出施工现场的处理决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包括收取违约金通知)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分包人的项目经理签字,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负责人或分包项目经理,在通知到达时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工程现场须建立、健全分包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细,并挂墙上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包括其雇佣的其他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临时用工人员,下同))进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记录;

  2.2.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工程现场挂墙上榜或附着相应的操作部位,具体落实和实施;

  2.2.3足额投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须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2.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5接受并服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据双方合同、本协议对分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因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上述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时,须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关身份及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提交给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的,应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由分包人委派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起重吊装工程;

  ②脚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或者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人应当向工程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或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及交底,并须由施工作业班组组长及其所有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9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2.2.11分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劳务(专业)分包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2.2.12分包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设施和河中高压燃气管线等,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交专项的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按方案实施。

  2.2.13分包人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部位)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2.15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分包人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书面告知,须经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16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书面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认为不符合安全规定或不具体安全条件时,应拒绝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承包项目经理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劳务(专业)分包人未书面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的,视为分包人已对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计,并作了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并应拒绝任何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2.2.18分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大型提升设备等设设施前,应当以书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将其安全使用证或安全等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上述程序验收,或验收后尚有安全隐患,分包人未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通知有关单位整改、重新验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20分包人应在工程现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记录等安全生产状况,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承包项目经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2.2.21分包人应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在进入本工程现场前,分包人须对其作业人员重新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由于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进行重新教育培训,或无教育培训记录,或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2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包人未对作业人员培训,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23分包人应当书面告知其从业人员,书面告知应有作业人员的签收记录,且确保其从业人员做到以下安全事项:

  2.2.23.1完全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2.23.2应拒绝来自于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1.2.23.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2.23.4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23.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分包人项目经理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书面报告;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或其作业人员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发生了安全事故,其后果和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4分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开工日期)之日起至劳务(专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止。其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2.25分包人应将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在进场后的5日内,向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在退场前一天,应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

  2.2.26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缴纳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按劳务(专业)分包人实际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数,每人200元计算。缴纳方式为在承包人向劳务(专业)分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支付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时,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专业)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收据。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时,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结清(无息返还)。?

  2.2.27分包人为履行上述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应依据本协议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生事故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3.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报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24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由工程承包人组织分包人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分包人须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分包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须根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与处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或未杜绝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之总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由分包人支付给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款项中直接扣除。

  4.违约责任

  4.1工程承包人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协议第2.1款项下义务的,承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与处理。

  4.2分包人违约责任

  4.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责任明细,或无安全教育记录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无操作规程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能配备或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按规定每少一员,劳务(专业)分包人须承担1000元的违约,自检查之起,每员每迟到岗一天,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100元的违约金;进入现场时,未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交验,未将其复印件在工程承包人处备案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50元的违约金。

  4.2.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没有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指导下,已具体实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须承担该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

  4.2.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工某分部或分项工程时,分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施工技术书面说明及交底,或其书面说明及交底记录中没有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每少一人在其书面说明或交底记录上签字,分包人应承担20元的违约金。

  4.2.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本协议第2.2.9款的约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该安全警示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此类标志,每少一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 按本协议第2.2.10款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或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的,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因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劳务(专业)分包人全额承担第三人的伤害责任。

  4.2.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规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或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或其它任何人员,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的,每发现一员,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1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无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或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未得到相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线等处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定,未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因此被有关部门对承包人处罚的,该处罚额也作为劳务(专业)分包人的违约金。

  4.2.1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未按本协议第2.2.14款的约定设置齐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或在入口处无明显标志的,该类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其入口处标志,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罚款。

  4.2.1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每发现一员(件),分包人应承担50元的违约金;分包人对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无书面告知,若其书面告知未经作业人员签字确认的,分包人应承担每人次200元的违约责任。

  4.2.1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其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存在安全问题,但仍然有作业人员从事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或以来自其他任何一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未予拒绝的,每发现一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责任。

  4.2.1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无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无查验记录的,不论是由劳务(专业)分包人还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发现一件(台),分包人应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1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无验收记录或验收未合格的,不论其提供者是何方,劳务(专业)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台(套、件),由分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的检查记录少于每周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1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个人工作档案中无记录或记录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对进入本工程的作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培训及已考核合格记录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50元的违约金。

  4.2.2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无具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从业的作业人员未按本协议第2.2.23款履行告知义务,或其告知内容不齐全,或其告知的书面文件无相应作业人员签字的,分包人应承担按每人次50元的违约金。

  4.2.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无相应保险单,按其未办理保险单的人数,分包人应承担每人50元的违约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及其现场管理人员的处罚金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

  4.2.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已进场人员,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的,分包人承担的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退场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的,由分包人承担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

  4.3分包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由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安全管理员,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门向分包人发出《安全协议违约约金缴纳通知单》(详见附件格式),分包人应在接到此《安全协议违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违约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对工程承包人发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不服的,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争议的办法解决。分包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在《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下达后,其违约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缴纳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按分包人通过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被驳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驳回后的5个工作内,将分包人已缴纳的违约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退回给劳务(专业)分包人。

  5.争议

  双方应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均应向工程承包人的工会提请裁决,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协议裁定。

  6.其它

  6.1本协议已有约定的按本协议约定,尚未约定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副本由双方分别各自提交主管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分包安全协议(小工程) 篇16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人的,应设——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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