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设备采购合同(精选14篇)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精选14篇)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所需设备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1八台。
2.详见“设备清单”附件壹份。
二、价款
合同总价: 。
三、交货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通知后 日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或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或在 年 月 日之前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交货地点、包装、运费的承担
1、乙方交货地点为:德江县人民武装部
2、包装:乙方所提供之设备必须采用将坚固包装以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并确保设备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安全完好到达工地。
由于包装不当所致任何损失均由于由乙方承担。
3、包装、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安装、调试、开通期限
1、乙方所供设备于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或在收到甲方通知起七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甲方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定金;
3、乙方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且收到开发商相应工程进度款后,甲方按到货值的 %,向乙方支付货款;
4、乙方所供设备,经乙方安装调试开通并经业主、监理验收后,甲方按到货值的 %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货款后,即向甲方出具增殖税发票。
七、质量及质保期
1、乙方须严格按照“设备清单”或约定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向甲方供货;
2、乙方所供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及业主提出的设计质量要求并是全新未被使用过的;
3、乙方所供设备及部件的质保期为使用后的12个月。
在质保期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保养、维修。
如因乙方所供设备质量、安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由乙方免费修理、更换设备或部件。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届满后,仍负有保修义务。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业主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修复完毕。
如逾期未修复,乙方承担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将所供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在甲方验货时,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
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
设备技术资料、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3、乙方所供设备安装调试后,即为甲方或业主免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并有培训记录。
九、甲方义务
甲方须按期向乙方支付货款。
十、乙方义务
1、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供货、安装、调试;
2、乙方须按约对其所供设备进行维护保修;
3、乙方不得以未及时收到甲方货款为由,擅自停止供货、安装、调试设备或撤除部分设备或部件。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逾期货款部分按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供货,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逾期安装和调试,乙方按合同总价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4、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除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外,另按合同总价5%向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 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职责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光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光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光;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光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贴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景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光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贴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景,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贴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以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所以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光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职责;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所以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景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职责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 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车型
颜色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款(人民币)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元,(大写:____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即¥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 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 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并保证图形、字号、颜色等标准统一。
4.2 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 交货期限
4.3.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4.3.2 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 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 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 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 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 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或_____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 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____%。
8.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 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 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 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 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在拟变更的 日前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 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0.3 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4 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 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 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5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年产6 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年产6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 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产品(详见“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
二、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玖拾捌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伍万元,待乙方第一批货物(包括成品仓两个,耐火砖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壹拾陆万元整;乙方第二批货物(炒锅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乙方第三批货物(磨机两台及全部货物)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款壹拾万元整。剩余伍万元作为保质金,待壹年保修期满后,根据保修情况付款。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在四十天内完成设备的加工、制做,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自平石膏开采有限公司生产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9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验收地点: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自平石膏开采有限公司生产场地。
六、验收时间及标准: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2)、验收标准:
a、全部设备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年产6万吨生产设备明细表”、规定的型号、规格、厚度、数量等,不得使用不达标的伪劣产品;油漆必须达到底漆、防锈漆、面漆各一遍;
b、所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该生产设备本身的流程,体现坚固经久耐用、质量第一的原则,焊接逢隙要保满光滑,质量达标,从调试运行期满正常生产之日起,日生产能力要达到200吨以上,视为合格;
c、产品必须达到建筑石膏粉抗折强度2.0以上,初凝时间为3-7分钟可调,中凝时间为7-15分钟可调,细度要达到120目。
d、所有设备参照邻厂田亚飞现已安装设备的质量(设备规格、种类不同的除外)
(3)验收方式:由甲方主要成员组成验收组,先听取乙方讲解和介绍生产设备的性能、生产线流程、安装质量等,然后通过看、丈量、触摸等方式,对照验收标准和“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参数进行验收。
七、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现场服务:
甲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的基础制作及所需各项预埋材料,并 给乙方提供电焊机三台,氧焊机一台,切割机一台等工具,安排乙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运输车辆。
九、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十、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1%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6
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_______
仪器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仪器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整(¥________元)。
本工程在学校仪器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20日内交货(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经与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 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 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
2、 送货地点: 甲方指定
3、 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乙方必须将设备如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 采购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
三、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交易金额如下:
略
四、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
五、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其中笔记本电脑均带有原装包鼠。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八、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计应支付人民币陆万陆仟陆佰元整(¥66,600元整),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供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总金额的`货款(即rmb¥66,600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额起,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等额的正规发票。
九、双方责任
1. 甲方:
甲方须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给乙方。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本采购的相关内容或部分细节,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报价。乙方有责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货给甲方,并保证设备原装正品。乙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的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资料均不得外传。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 1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五作为滞纳金,以此类推;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项 10 天以上,乙 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讨欠款及上述标准的滞纳金;
2.乙方须在双方约定之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此次采购,如遇不可避免的时间耽误,乙方须提前1天向甲方说明。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合同签约地: 广州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向本合同原签订地广东省__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事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以供信守:
1、供货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的交付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
3、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费用。
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内先以____方式预付货款_____%计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______方式付货款的______%计_______,余款10%作为质保金,满1年后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扣款后余额。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5.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5.2.1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5.2.2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__________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6.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
6.3报修响应时间_______小时,到场时间_________小时。
6.4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______元,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_______次。
6.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7、违约条款
7.1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7.1.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7.1.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7.1.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7.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义务或者法定义务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如下特别约定外,违约为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另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维权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在内的全部损失。如下为特别约定:
7.2.1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继续交付符合约定的设备,延期交货的,每日承担违约金为元;若逾期日未交付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没有按照法定或者约定要求保养保障设备正常使用,每耽误一日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耽误超过五日,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维保,所造成的费用乙方向甲方按照130%标准承担。
7.3.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7.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7.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质量上的瑕疵,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2倍的违约金。
8.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份、乙方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10.合同附件
10.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配置清单设备的配置清单
10.3技术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设备技术说明
11.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20__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招标的结果(招标编号:)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就以下产品和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及项目(详见附件1: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为:
3、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入关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括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价格为深圳工地价。
2、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 种付款方式:
a、上述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到预付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货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须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货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退还乙方该银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冻银行资金。
3、乙方帐户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 户: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验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标准:(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2、计量要求:(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七、验收依据
验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款项和相关的配置情况文件(附件1),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文件。
2、生产厂的出厂标准;
3、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务保障(详见附件2: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为个月,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九、违约责任
1、货到并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应及时对产品开展验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验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与乙方友好协商适当顺延。
2、甲方应按期如数支付货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延期支付,但须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产品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全部产品并向甲方索赔
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贰个月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
4、乙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乙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6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为,过期:每过一天乙方偿付甲方该项合同价款的0.5%,但累计偿付金额按惯例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供货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民法典相关条例解决。
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甲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1、出现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由深圳市仲裁机构协调解决,协调解决未果,依法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包括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签署时须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附件1:《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附件2:《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附件3: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采购以下电脑设备:
二、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甲乙双方20--年2月14日签订电脑,约定3月2日安装电脑,甲方在1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必须在4月1日前付清所有款项。所有款项打入乙方法人账户:
户名:刘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安分行
账号:
三、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20--年3月1日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四、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五、责任与义务
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工程施工项目的气体、报警消防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配合消防部门对本批产品的验收并保证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合同段气体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据甲方现场施工进度。
2.2验收日期:本施工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确认该点的验收时间为起始时
间进行验收,并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验收,最终以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的验收为准。
2.3质保期限:自通车之日起一年。 3、合同价格
3.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供方将按如下《合同清单》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给需方:
注:以上报警及辅材部分按现场实际用量计价核算。
3.2本合同暂估总价是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即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
合同规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包括货价、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因气体瓶重约400-500斤,且属高压设备,在恶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现场就装卸、倒运等需得到甲方的协调、支援。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此项目的预付款。
4.2合同项目主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85%,安装调试完成,经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诺2-3月内完成消防验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10%的货款,乙方出具合同总价款的普通发票。留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无息退还。如十日内未能按约定支付各笔货款则按每日总合同款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问题解决。 5、货物的更换、补充、调整与退货
5.1经验收,确属于乙方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少发的物品(以送货清单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补充完整,调换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返货并认同问题所在后及时负责调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补货、增购、改装情况,甲方需自行采购或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代为采购(款到发货)。
5.3 因业主、监理、甲方等采购方临时调整产品型号、规格,超出原合同图纸或要求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原合同单价上予以增加。
5.4甲方办理退货须保证货物的完整、无损坏,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货,并承担退货时产生的运费,损坏货物乙方将不予以退货,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数量送货所产生的退补货费用概予甲方无关。 6、双方责任与义务
6.1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装时必要的配合工作,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班组、施工队伍关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负责气体灭火及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均依据参照设计院及甲方提供的图纸,且不因图纸设计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消防设备质量须全部合格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乙方作为单纯的设备供应商和安装施工方应接受甲方产品质量及施工验收,乙方不负责消
防验收,但应保证该批产品质量合格,并负责该批产品消防验收需要的相应的产品资料和施工说明等。
6.5乙方负责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存放。运输保管过程中设备的损失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6.7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8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负责该工程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维修工作,经检查属设备自身原因,所有费用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免费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质保期到后自动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合同起草人: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赤峰宏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项目名称》《材料名称》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a) 乙方是指经甲方许可的品牌的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 b) 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名称》《材料名称》的定点供应商,甲方可根据在
建工程的需要选择乙方的产品;
c) 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施工项目的要求,
需方有权选购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产品。
二、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施工技术、安装技术指导和培训、检验、验收、样品、管理、利润、税金的等有关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价格详见附件1。
b) 调差原则:协议期内产品经甲、乙双方约定不予调整;
c) 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在合作城市范围内的产品价格为最低价。
d) 乙方必须提供太原泰成艾久铸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柔性铸铁管、管件产品。
三、交货时间及供货周期
a) 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采购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
b) 乙方承诺甲方,材料的供货周期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当天上
午12点之前通知算当天,12点以后通知进货从次日起算),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天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安排放货场地及其他事宜。 a)《材料名称》为综合单价,为货到现场价格,包含人工、材料、机械、
四、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运卸至 甲方指定的地点。
五、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a) 货物到工地后,必须完好无损;随货物进场必须带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备案证明等有关资料。
b)甲方在到货后有权进行抽查,如果未达到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之前所有货品均按照抽查结果进行重新计算,验收后由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出具验收单后移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付款凭证。
c)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
3、乙方作为专业的产品供应商,负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的义务。否则,若出现因合同中产品规格型号不清导致甲乙双方出现意见分歧的现象,则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提供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监理方与乙方共同派员初步检验,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由乙方进行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由此造成交货延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延迟交货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检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5、交货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供贰份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如乙方没有提供质量合格证、保修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
6、在其销售的标的物保修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 日内乙方应负责解决。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产品的质保期 年。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有验收合格及确认,仅作为装运与付款依据,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全部退货,因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9、其他:无
七、变更处理方法
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前1天,甲方如需改变所订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色彩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或迟延交货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未按合同延期交货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逾期交货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货方,乙方应赔偿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误工、误期损失,并
交纳合同材料设备总价的10%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因为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约定或因质量问题致使工程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或产品最终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
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未交付上述要求合格产品的,或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损失;
6、乙方未按规定附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在甲方要求补充材料后,乙方未及时提交时,甲方有权拒收。
7、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延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款每达到壹拾万元时,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80%的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的全部。
2、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单。若因乙方发票不全或其他原因无法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来承担。甲方签字验收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标准、图纸、文字、颜色组合、合同文本、票据、光盘、磁盘、设计文稿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或泄露。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暂缓支付乙方的货款。
2、乙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3%作为违约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
十、其他约定
1、甲方的材料验收单一式叁联,乙方自行丢失的甲方不予付款。
2、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
4、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货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或款项外,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解释、承诺、澄清修正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确定的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时即生效,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执,如乙方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回执中明确表示,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篇14
甲方: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划表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 价
1精密空调 1套
配套安全防护报警软件模块
2室内机承重支架50*50角钢制作1副
3室外机承重支架及基础外机承重支架及制作水泥墩,两个室外机1项
4精密空调排水管PPR 50mm(含保温)50米
5超标铜管22/16mm,含单米铜管、保温棉、外机信号线、外机电源线、管路支撑架及安装手工费80米
6安装调试
1.为本项目提供安装、调试等系统实施与集成服务;包含软硬件安装调试。
2.包含涉及的所有系统的实施与集成服务。
3.所有系统的实施与集成服务需按国家标准执行,并符合专业标准规范;
4.所有系统的实施与集成服务需有文档管理体系,并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
5.包含本项目所有安装调试及配件。1项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竞标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资金性质; 一般预算拨款 。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应在本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在收到合同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给甲方。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按照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竞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竞标(或应答)文件;
3、竞标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