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印刷合同(精选2篇)
产品印刷合同(精选2篇)
产品印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下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印刷品的纸张、规格、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
2、印刷、装订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印刷品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如不符,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3、印刷样张须甲方审核签字后才能印刷,样张上有差错,甲方签样时未能提出修改,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交付货物,逾期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给甲方。
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甲方义务:
1、如甲方在签字确认打样后再变更印刷品的成品尺寸、纸张、规格、数量等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时间提供乙方所需的正确无误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校对工作,将校稿及时送交乙方,否则交货时间应予顺延。
3、甲方应在乙方送的校稿上认真校对批注,对已经签字认可的校稿,其中仍有错误,对制版印刷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产品包括物料、菲林、技术资料等,乙方需要验证其质量符合印刷要求。
5、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6、甲方收到货物后三天内付清全部印刷费。
三、保证条款:
1、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印刷的印刷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情形,例如,肖像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2、如因甲方提的印刷品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导致第三方追诉乙方的,应当由甲方单
独出面、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并负担因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保证,所提供给乙方印刷的印刷品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4、如果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印刷品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印刷品的内容、形式作出修改、调整,甲方不得拒绝。
甲方拒绝的,双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的质量、效果不低于其所提供给甲方的样品的质量、效果。
否则,甲方在验收时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付款同时,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否则有权暂扣应付款项。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但甲方承担的责任以本合同的印刷加工费为限。
2、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但乙方承担的责任以本合同的印刷加工费为限。
3、其他具体责任划分依《 》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实施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产品印刷合同 篇2
甲方:乙方:厦门仙天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印刷下列产品,签定本合同:
一、设计印刷项目、数量、金额:
1产品拍摄:
2、合计总额¥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二、印刷交货:
1、在收到甲方签字确认样稿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位于厦门市以外由乙方承担运费,否则由甲方承担运费或自行提货。
三、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分3次付清,在签定本合同当日,甲方以现金或者转帐方式支付总金额50%的预付款,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给乙方。
2、画册设计完成,并报予甲方签字,甲方确认设计方案无误后,需以现金或者转帐方式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给乙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二次的款项和确认稿件后开始印刷,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印刷成品时,需同时支付合同余款即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给乙方。如需乙方提供相关税票,需要在合同总额的基础上加八个点。
四、产品验收:
1、甲方负责产品印前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及印后验货收货,以提供给乙方的校对稿为验收依据。
2、由于正常机械误差与呈色原理不同,成品色彩与打印样稿可能有小于±8%的偏差,其它若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止本合同,视乙方工作进度,所产生的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还须 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结束合同关系。
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产品本身负责,不承担产品以外造成的连带责任。
3、由于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社会异常事故及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双方若发生争议,交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补充协议: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厦门仙天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厦门嘉禾路351号摩登大厦511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 开户行: 建行厦门嘉禾支行
日期: 年月日 账户: 1560 0010 5250 1846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