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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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7篇)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管箱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委托人是指将自有集装箱、承租集装箱或其他集装箱交由管箱人进行管理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箱人是指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提供集装箱的堆存、保管等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4、集装箱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的堆存、保管、修理、改制、清洁、装卸等。

  5、管理期间是指自接箱时起至交箱时止的管箱人掌管集装箱的全部期间。

  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条 服务内容:

  □集装箱堆存 □集装箱保管 □集装箱修理 □集装箱改制

  □集装箱清洁 □集装箱装卸 □其他服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甲方应当如实申报集装箱信息、保证集装箱不具有危及人身及财产的危险性。

  3、甲方应当提供《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该标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检验标准的,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的同意后即行适用。该变更并不溯及在确认变更前业已发生但尚未终结的有关集装箱检验、修理、清洁、改制行为,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甲方应当提供集装箱交接单证样本及业务章样本,保证交箱人凭该交接单证交箱或提箱人凭该交接单证提箱,并保证装箱与交接单证相符。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集装箱管理服务。

  6、甲方有权对集装箱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与其提供的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和机器设备,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对每一个进场的集装箱空箱进行检验,如发现集装箱状况与集装箱交接单证的记载不符合时,应在该单证上注明,并与交箱人签字确认。乙方应在日内将交接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3、在提供修箱、清洁服务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在发现集装箱损坏污损时起_________日内将坏污情况通知甲方,同时随附修理费用、清洗费用的估价单。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和估价单后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并发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确认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完成修理、清洗工作。修理、清洗后的集装箱应符合约定的《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

  4、乙方在管理期间内应当妥善的管理集装箱。双方对管理地点或措施有特别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管理集装箱。

  5、乙方在管理期间内发现不利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来防止、减轻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当凭甲方出具并盖章的集装箱交接单证放箱,放箱时应当与提箱人一起检验集装箱并在集装箱交接单证上如实记载。

  7、乙方应如实制作有关集装箱进场、堆存以及出场情况的书面报表,并在 小时/日内提交给甲方。

  8、甲方根据支付条款,未结清堆存、保管、修理、改制、清洁等相关费用时,乙方对该集装箱享有留置权,有权在费用未结清前拒绝放箱。

  第四条 责任划分:

  (一)甲方责任

  1、如甲方逾期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除应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另需向乙方支付原应付款项_____‰/日的违约金。

  2、甲方应对乙方为消除非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利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情况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负责。

  3、甲方对交箱前已经存在危及人身或财产危险性的集装箱,应当如实申报并负责消除该危险。甲方未如实申报的或者虽如实申报但不能完全消除该危险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凭集装箱交接单证接箱、或未按集装箱交接单证接箱、或接箱时未进行检验、或未按甲方提供的《集装箱检验标准》检验,对接箱后发现的未在交接单证上注明的集装箱的损坏和污损承担责任。

  2、在管理期间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当,造成集装箱灭失、损坏、污损,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上述灭失损坏污损经乙方证明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除外:

  (1)不可抗力;

  (2)集装箱自然老化;

  (3)甲方或交箱人或提箱人的过错。

  3、因乙方或其雇佣人员未凭集装箱交接单证或未按交接单证放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按照乙方的《集装箱管理服务费率表》(附件二)结算。《集装箱管理服务费率表》(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结算周期为_____日。甲方应当按照该结算周期支付乙方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2、每一结算周期截止前_____日内,乙方应缮制上一结算周期《费用清单》发给甲方确认,该清单内容应列明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明细。

  3、甲方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_____日内审核、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书面回传至乙方。对于已确认的《费用清单》,乙方应当在收到确认书后_____日内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甲方。对于甲方提出异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书面异议回传至乙方后_____日内进行协商,并重新确定审核方案。

  第六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效力终止影响。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长。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双方仍实际发生集装箱管理服务关系,则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交易结束时止。

  第九条 货主自有箱管理的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_____份,副本_____ 份,甲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签字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

  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

  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

  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大厦地上 层、地下 层。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  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 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人员工资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  元,全年共  万元。

  (二)其它费用 万元

  1、社会保险: 万元×32.5%= 万元。

  2、福利费: 万元×2.5%= 万元。

  3、保安着装费: 人×500元/人= 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 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 万元×4%= 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本物业名称: 别墅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合理收取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其它物业管理材料,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享有与所缴纳物业管理费相符的服务。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违反装修协议,给物业造成损害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因甲方维护修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11.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机房、水泵间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房屋共用部位保洁。

  2.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门岗执勤。

  (3)巡逻检查。

  (4)安全监控。

  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治安防范,协查各种违法案件。

  (2)检查、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情况。

  (3)及时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协助有关部门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限速、限重。

  (2)禁鸣。

  (3)按规定停放。

  (4)车辆出入管理。

  (5)泊位管理。

  2.责任

  (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

  (2)保持小区安静。

  (3)保持道路通畅。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按照《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对业主的房屋装饰装修行为实施管理。

  七、消防管理

  1.内容

  (1)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和易燃品管理。

  (2)消防监控。

  (3)义务消防。

  2.责任

  (1)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2)消防通道畅通。

  (3)发生火警,组织灭火或报警。

  八、公共绿化

  1.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等绿化养护。

  (2)清洁公共绿地。

  (3)除虫和必要的补种。

  2.责任

  (1)保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植物茂盛、无缺株。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清洁,无污染。

  二、设备运行:正常、故障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环境卫生:整洁。

  五、绿化:按景观要求维护。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事故。

  七、保安:热情服务、按章办事、仪表整洁、文明礼貌。

  八、消防:做好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防范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立即处理,72小时内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报修后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准时上门维修,24小时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十、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甲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物业管理费自《入伙通知书》规定的入伙之日起开始计收。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

  三、地面停车位按每月每个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管费标准的70%向甲方交纳,空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乙方出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由承担人缴纳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每次交纳费用时间:每季度首月5日前交纳。

  八、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另行约定。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有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 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入伙前交纳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七条 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乙方不得擅自在小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牌(包括标牌、标识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物业管理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作调整;其它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二、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额的3‰支付。

  三、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之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业主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共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项目合作的全面共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员目标导向的绩效管理系统方案设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字认可之《项目建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服务周期:

  1、经初步规划在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月30日以内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乙方将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开始前编制具体的工作日程计划,并与甲方达成共识。双方项目小组将依照达成共识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2、一方根据项目的实际进程,认为确需较大幅度(时间计划调整幅度达2周以上)延长工作计划和项目总体执行周期时,必须在原计划日程范围内尽早向另一方提出正式的建议,并与另一方达成共识。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负责组建专门的咨询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依《项目建议书》的约定而进行的管理咨询专业服务。

  乙方的工作小组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应注重与甲方管理层及项目协调小组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必须确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甲方量身设计适合甲方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案。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方案的同时,还应提供有计划的实施辅导,并且在咨询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合适的方式,为甲方管理层人员及相关员工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培训或辅导。

  乙方应预先向甲方提供项目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以方便甲方有关人员有效配合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

  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或者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因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这些资料和信息。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在没有得到甲方负责人明确同意之前,不能向外界作任何形式的披露;凡需要对外披露或提交甲方内部集体讨论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乙方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进行讨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乙方承诺在本项目结束后的一年时间以内, 应甲方的要求,可以就本次咨询方案实施方面的问题,为甲方免费提供累计8个工作日以内的后续现场辅导服务,乙方咨询人员因此而发生的上海市行政区划以外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组织由甲方管理层人员参加的项目协调小组,按照乙方预先提交、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配合乙方咨询小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此项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设施、工作午餐、人员联络、活动组织、时间协调、演示设备、资料提供以及在乙方对甲方所属机构或同行企业进行调研时、提供内外部协调和相关安排等。

  负责提供乙方为执行本咨询项目而要求提供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对于其中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应事先明确提示乙方咨询人员注意保密。

  甲方拥有对乙方咨询服务过程和方式的建议权,拥有对乙方提交咨询报告内容的质疑权,对于甲方所提出的建议或质疑,乙方应及时回应,及时以合适的方式与甲方有关人员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甲方拥有本项目咨询报告(包括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的专属使用权;乙方拥有本项目咨询报告(包括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的知识产权;甲方只能在本公司范围内传播和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内容,未经事先征得乙方的正式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与范围传播、复制或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自本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未经事先征得甲方的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本公司以外公开传播本项目咨询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关于咨询费用支付的规定,分阶段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甲方不得以乙方咨询方案给本公司经营造成损失或者任何类似的理由,要求乙方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五、项目的实施

  1、本项目的实施按照《项目建议书》的安排分阶段进行;《项目建议书》所规定的每一阶段工作成果/交付品经甲方验收,即表示本阶段工作结束。

  2、在本项目任何一个阶段工作结束时,甲方可以根据本方的判断,做出是否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决定。一旦甲方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应在乙方尚未正式启动下一阶段工作之前,以书面的方式正式告知乙方。

  3、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双方应签署《阶段工作启动认定书》;该阶段工作一旦正式启动,甲方不得再提议中断本阶段工作。

  六、咨询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管理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00.00)。

  本项目差旅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伍万壹仟肆佰元整(¥51,400.00)。

  咨询费支付安排。按照《项目建议书》关于项目工作阶段的划分,以及“项目分阶段报价方案”的规定,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本阶段咨询费和差旅费;甲方应在该阶段工作成果/交付品经甲方正式签字验收后三个工作日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上述款项实际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项目小组人员执行本项目期间,为执行本项目所发生的交通费(飞机往返)、住宿费、餐费,由甲方以费用包干的方式承担,每个阶段的差旅费用包干具体金额,由《项目建议书》所规定的“项目分阶段报价方案”明确约定;甲方照此约定支付了差旅费包干金额以后,不再承担乙方人员任何差旅费用。

  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甲方决定不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时,甲方不再承担此后各阶段的所有费用;但甲方应该及时足额支付已经正式实施的各工作阶段的咨询费和差旅费包干金额。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项目建议书》,为本合同的有效成分。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随时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卷 乙方:上海德路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烟厂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署日期:20__年十月 日 签署日期:20__年十月 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机动车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为保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站点项目顺利实施,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全权委托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承担承担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名称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三条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内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四条工程工期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派工单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信天线的调试及布线工作。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所使用卫星的参数、信标及验收标准。

  2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待调试站点管理协调工作。

  4全权委托乙方承担调试任务。

  5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通信站点4.5M天线的调试及天线到机房位置的布线工作。

  2、乙方负责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线调试及线缆的铺设情况。

  3、站点调试完毕及线缆铺设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维修报告。

  4、在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5、乙方保证小站的正常接收和发射。

  第六条卫星远端站工程技术服务费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点的调试及布线工程:人民币7000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师上门对站点进行调试,同时乙方应就合同全款为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按照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8

  委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I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勤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5、采取可行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排污防污等的检测与监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饮食服务质量检查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征求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强锅炉房的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浴室、开水房按时开放。

  9、按规定组织炊管人员到卫生部门体检,持证上岗。

  10、对食堂米、面粉、猪肉、食油等大宗物品,应在合法经销商处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按规定索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确保质量。

  四、今后,学生食堂的设备到了报损年限(或该报损)的按正常程序报损。新购置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购置的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五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六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应收账款事宜,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的甘肃炜城律师代理非诉讼处理甲方应收账款。

  二、服务条款:

  1、甲方在经营中涉及的应收账款问题,均委托乙方指定的巩宏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对所委托的相关应收账款事宜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等文书。

  2、乙方律师在进行相关服务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甲方权益;甲方应提供委托案件之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3、甲方委托之案件如需转为诉讼程序,经甲方同意,应另行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法院费用)。

  4、甲方直接向债务人追回欠款或私下与债务方和解调解收回欠款,甲方应支付协议中约定的佣金给乙方;如甲方接受以货抵债或退货视为债权已收回,甲方仍应支付协议中约定的佣金给乙方。

  5、对于甲方委托的.案件,乙方代表甲方可自己追收或转委托给乙方代理代为追收。

  6、在委托期间,甲方不能将所委托给乙方之案件再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途撤消委托。

  7、个案委托期限:期限一年,以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收费标准:

  1、办案费:甘肃案件xx元/案;国内案件xx元/案。

  2、佣金:xx元。

  四、结算办法: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个案时,须按本协议第三条,先行收取办案费。

  2、不论全数或部分收回欠款,甲方应在每笔回款后的第3日内按回款金额及佣金标准支付乙方佣金或由乙方在代为收取的回款中作相应扣除。

  五、本协议适用于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接受委托的所有商账追收案件。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补充协议书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的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本人之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两次星期六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方案,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一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3、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及膳食费用以及甲方一年内派遣三名管理层员工至重庆参观机会,但不包括参观人员的交通、膳食及住宿费用。

  4、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四、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1、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2、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1、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2、与管理该项目有关之机密文件及资料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复印、印制或抄录予第三者。

  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数据,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4、如甲方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效后,可提请____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xx事务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应收账款事宜,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的甘肃炜城律师代理非诉讼处理甲方应收账款。

  二、服务条款:

  1.甲方在经营中涉及的应收账款问题,均委托乙方指定的巩宏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对所委托的相关应收账款事宜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等文书。

  2.乙方律师在进行相关服务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甲方权益;甲方应提供委托案件之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3.甲方委托之案件如需转为诉讼程序,经甲方同意,应另行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法院费用)。

  4.甲方直接向债务人追回欠款或私下与债务方和解调解收回欠款,甲方应支付协议中约定的佣金给乙方;如甲方接受以货抵债或退货视为债权已收回,甲方仍应支付协议中约定的佣金给乙方。

  5.对于甲方委托的案件,乙方代表甲方可自己追收或转委托给乙方代理代为追收。

  6.在委托期间,甲方不能将所委托给乙方之案件再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途撤消委托。

  7.个案委托期限:期限一年,以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收费标准:

  1.办案费:甘肃案件xx元/案;国内案件xx元/案。

  2.佣金:xx元。

  四、结算办法: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个案时,须按本协议第三条,先行收取办案费。

  2.不论全数或部分收回欠款,甲方应在每笔回款后的第3日内按回款金额及佣金标准支付乙方佣金或由乙方在代为收取的回款中作相应扣除。

  五、本协议适用于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接受委托的所有商账追收案件。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补充协议书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xx事务所

  代表:代表:

  日期: 日期: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压缩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集团各子、分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业务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集团公司本着服务于集团各子、分公司的宗旨,根据国税发【20xx】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晋压缩天然气综字【20xx】1号文件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为确保服务到位、职责明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指导服务

  1、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监督以及考核相关指导服务。

  2、帮助乙方能够按照集团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乙方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3、帮助乙方组织制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供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等服务;

  4、帮助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等;

  5、为乙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其他咨询服务提供统一的招投标服务;

  6、为乙方搭建统一融资平台,对其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7、为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8、组织开展天然气等新型燃气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攻关、推广应用以及技术交流与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行政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人才招聘,组织、安排和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2、帮助乙方制定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监督乙方内部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3、监管乙方职工薪酬标准制定及协调与社会劳动保险系统的衔接;

  4、对乙方财务核算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统一的会计管理、成本计算、预算控制、内部审计的程序;对乙方会计财务体系进行构建、维护和调整,组织协调集团内的资金调配;

  5、帮助乙方协调理顺与省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为乙方在省级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支持;

  6、其它服务于乙方的行政事务。

  二、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期限及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一)、服务费用标准

  根据乙方销气量计提,标准为0.1元/立方米/年。

  (二)、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乙方须在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传达集团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经营指导及行政服务;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新技术、新工业的推广工作,解决乙方技术难题;

  4、负责对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对乙方新立项目进行定期考察及调研,对投资项目进行后期跟踪;

  6、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管;

  7、协助乙方对其人员档案、薪酬情况进行管理;

  8、收集、整理、汇总燃气行业相关业务信息资料,并及时分析通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贯彻落实甲方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接受甲方对乙方业务经营及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质询;

  3、认真组织实施甲方关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计划;

  4、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及时对企业人员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上报;

  6、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接受甲方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7、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对因提供非真实资料所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用。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协议期限:____________

  民航学院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10种以上:稀食8种以上:小菜8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10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0.8元/份):5个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档菜(1.5元,~2元/份):30个以上(占菜品的60%)

  (3)高档菜:15个以上(占菜品的30%)

  3、晚餐:主食不少于10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0.8元/份):5个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档菜(1.5元~2元/份):30个以上(占菜品的.60%)

  (3)高档菜:15个以上(占菜品的30%)

  (二)、卫生标准:

  l、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绝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健康证。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63.2%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5%

  煤气费5%卫生、防疫费1%

  水电费9.3%劳保办公费1%

  人头费10.5%管理费5%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200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200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500―1000元。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在:  乙方代表: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办字〔 〕 号)和《 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国企组发〔20__〕 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和 省有关政策规定,共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甲方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并承担接收主体责任,乙方承担移交主体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接收乙方名退休人员(其中党员 名)。

  2.份人事档案由接收并统一管理。

  3.接收乙方/名退休机构管理服务人员。

  4.接收乙方退休人员专用资产__/__万元,其中:房屋(间、平方米),专用设备设施/个(套)。

  (1)/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2)/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5.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6.甲方负责在办理移交手续后,由负责接收的部门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管理联系卡。

  7、对移交后企业新增的退休人员,及时接收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二、乙方责任

  1.在退休人员移交后,协助接收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乙方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乙方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乙方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涉及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信访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解决。

  5.移交后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及时移交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另行明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管理服务合同 篇17

  客户(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

  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的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达成协议,并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以下简称物业)业主:物业名称:物业位置:物业面积:物业用途:租金价格: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房屋。

  三.商定事项:

  1、乙方的义务:

  (1)乙方代表房东与承租人协商租赁条款。

  (2)根据租赁合同,每月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扣除每月清洁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物业租赁费,缴纳税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户名:账号:银行:银行地址:

  (3)乙方每月代表甲方向政府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开具房租发票,并寄送给租户。

  (4)乙方应每月出具一份对账单,以确认甲方在乙方公司账户中的余额。

  2、甲方的义务:

  (1)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产的合法用途,并提交房地产权等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房屋设备清单等。

  (2)物业出租后,甲方应全力配合并协助乙方为租户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3)物业出租后,甲方每月承担相当于租金5%的`物业租税。

  3、报酬的支付:

  (1)租赁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佣金。第二年续租的,甲方支付乙方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该费用将从甲方账户中扣除。

  (2)管理服务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服务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

  4、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并在租赁期结束及水、电、煤、电话费用结清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5、授权权限:

  乙方(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其签署所有与物业租赁相关的文件、收取物业月租金等。

  6、诚信原则: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租户和其他人透露。

  四.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制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

  库发布的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满意解决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由有关机构通过仲裁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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