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2篇)

税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地税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2篇)

地税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篇1

  一、因势而谋厘清发展思路

  省局党组坚持思想引领,召开领导干部务虚会和正处级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廓清认识迷雾;省局班子成员领衔10个课题组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找准了制约地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凝聚发展共识,确立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地税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总体思路:在发展目标上,强调以20xx年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为总目标,争当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的排头兵、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试验区、创新税收管理服务的先行省;在发展理念上,强调要牢固树立法治、创新、服务、共治“四种基本意识”;在发展着力点上,强调服务大局,始终把地税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去思考和谋划,强调服务纳税人,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强调服务基层,为基层减负担、添活力、办实事;在发展方法上,强调统筹兼顾,坚持税收中心工作与管党治党同频共振,坚持严管与善待并举。

  二、税费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科学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及征管手段弱化等难题,加强组织收入分析预判,抓好收入进度监控;强化税种精细化管理,在全国率先上线财产行为税新申报表,开展企业所得税风险核查,深化“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及预约定价企业管理力度;推进分类分级风险管理,作为全国地税单位,试点上线总局风险评价系统;进一步深化数据管税,开发应用全省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存量房风险监控系统、土地增值税管理系统;上线规费监控分析管理平台,推进税费全面同管;通过国地税一体化联合办税、委托代征税费等方式,有力防控了营改增后地方税费流失风险,促进税费收入稳定运行。全省地税累计组织税费收入9892亿元,剔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增长16.7%,按实际入库额计算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6575亿元,可比增长20.3%,按实际入库额计算下降0.6%,增速居全国地税第二;省级收入1011亿元,可比增长18.4%,超额完成省政府安排的收入预期目标;组织社保费等费金收入3317亿元,增长10.1%。全省地税组织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占省级公共预算收入43.2%,占地市级公共预算收入52.2%。

  三、法治税务建设持续深化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守依法治税“生命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

  严格依法征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行为,严禁在营改增中进行回溯性清税,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全省地税实际减免各项税费1523亿元,其中改善民生减免464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减免96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21亿元;严格执行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扩大免征范围、降低社保费费率等政策,为企业减负逾140亿元。

  推进依法决策。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积极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评选首批10家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联合省国税局制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权责清单,结合“放管服”改革梳理调整23项权责内容,增加34项职权运行流程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层级监督和审查人员配备制度;完善复议诉讼办案机制,全年全系统办理行政复议134件、行政诉讼86件,省局保持行政诉讼零败诉。

  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积极探索稽查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稽查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指引》,建成全国地税首个稽查远程数据监控指挥中心,精准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成功查办了“0606”广告业虚开发票案、“飓风11号”涉税专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全年查结案件1052宗,查补金额83亿元,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20个,打掉作案团伙83个,缴获非法发票318万份。

  四、税收改革创新稳步疾行

  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以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主线,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全面打赢营改增攻坚战。立足全省大局,坚持“三个只要”,密切与国税、财政部门合作,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埋头苦干,推动177.53万户试点纳税人(其中,深圳80.77万户)税制平稳转换,实现地税代征增值税、代开发票业务顺利承接,全省地税共代征增值税60.55亿元(其中,深圳22.3亿元),“两代”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4.76%。

  扎实推进资源税改革。做好税率测算、税收优惠政策确定、申报测试、改革效益分析、宣传辅导等工作,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打造征管体制改革“广东经验”。建立落实《方案》的组织领导、序时推进和督促落实等机制,联合省国税局代拟我省实施方案并首个上报总局审批,做法被总局在全国推广;按期完成7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形成改革模板,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广东经验,我们的做法被中央深改办专题刊发。

  全面深化“互联网+税务”。联合省国税局与腾讯签署“互联网+税务”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打造“高效税务”“智慧税务”“友好税务”“创新税务”;上线全国首个国地税共建电子税务局,实现832项国地税业务网上通办,惠及全省400万单位纳税人和4200万自然人纳税人;不断完善网上办税体系,地税509项业务事项95%可在网上办理,电子办税渠道业务量占比80%;创新微信办税,涵盖6大类71项功能,用户超过600万,业务量超过2500万笔,获得省直工作技能大赛工作创新类第1名;创新电子税票,被纳入首批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试点;自主开发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在全省所有地市(区)428个办税服务厅上线应用。

  五、“三个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党政满意、纳税人满意、干部群众满意为目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立足基层打基础方面有所作为。

  服务大局不动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研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10条措施,已实施6条,为企业减负2.4亿元,其余4条作为择机推出的政策储备;建立“一企一策”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为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僵尸企业”出清等提供税收政策服务;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开展“春笋行动”,推出税收服务“双创”10条措施;研究出台《关于支持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意见》,推动自创区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加强税收分析,“跳出税收看税收”,形成了《关于广东税收收入运行情况分析的报告》《从税收变化看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等税收分析精品,得到胡春华、朱小丹等省领导批示肯定。

  服务纳税人不动摇。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规范,出台《办税指南》,促进全省服务标准化;全力打造“全省一个办税厅”,实现全省范围业务通办,让纳税人“进一道门,办全省事”;推进12366热线全省集中,热线接通率提升至94.21%;拓展服务内涵,与南航签订全省首个“个性化纳税服务备忘录”;深化“银税互动”,创新推出“税保合作”,助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全年发放贷款299.67亿元,受惠企业9946户。

  服务基层不动摇。积极应对《预算法》和营改增变化,争取出台过渡期经费办法,加大对基层补助力度,提升经费保障力;出台《系统督查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工作意见》,切实为基层减负;积极推进系统内对口帮扶,省局驻村扶贫工作超额完成年度帮扶脱贫任务。

  六、税收共治开创新格局

  牢固树立共治意识,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凝聚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共识,通力协作,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各级建立完善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合开展政务工作规范》,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51项合作事项全部落地;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全省共建大厅336个、24小时国地税自助办税厅172个,互相进驻大厅406个,共同进驻政务大厅121个;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福田区、佛山市南海区、东莞市长安镇、江门市蓬江区获评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示范区。联合国税部门为106户省级大企业、415户市级大企业提供税收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创新形成“省市统筹、国地协同、税企共治”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模式。

  拓展部门合作。完善税警合作机制,率先在全国挂牌成立省公安厅派驻省地税局联络机制办公室,建立税警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全省重大涉税案件联合查办工作模式,目前全省成立公安派驻地税机构130个;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与工商局、社保局合作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全年共获取涉税信息数量1.24亿条,实现税收收入152.5亿元。

  探索区域合作。成功举办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审议通过合作备忘录;建立与港澳税务部门、香港会计师公会、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定期交流机制,促进粤港澳税收合作。

  扩大税宣影响力。加强税宣阵地建设,持续擦亮广东地税税宣品牌。不断巩固传统媒体阵地,省局报送新闻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397篇,创我省地税成立以来新高;积极拓展新媒体阵地,各市(区)局全面开通官方微信微博,省局微信阅读总量202万次,微博阅读总量286万次,微信发布信息量在全省22家省级政务微信公众号中高居榜首,获得全省纳税人的广泛赞誉。

  七、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

  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税务总局的要求,抓牢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省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4次,组织省局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了为期2周的专题培训,各级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954次,全系统广泛开展专题培训;制定全系统和机关两个工作方案,推动学习教育纵深开展;各地开展专家辅导、党员手抄党章、在线测试、“微学堂”等,取得良好成效。

  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暨“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系统7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到焦裕禄学院进行党性和作风教育;制定《广东地税机关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责任7大类92项;印发《机关党支部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编印《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为系统党建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建立省、市、县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完善省局机关各支部与基层党支部党建共建机制;全面完成党费专项检查等4项专项整治。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我省地税《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建立省局党组定期听取各市局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制度,实行省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各市(区)局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探索党廉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相融合,实现考核全程电子化,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着力深化“三转”。出台《进一步深化“三转”有关工作的意见》,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38个,转出主体责任事项87项,并增加承接部门人员编制,确保责任转得出、接得住、落实得好。

  创新巡察制度。设立巡察办并配备专职人员,深化政治巡察,完成3轮对4个市局的巡察,发现问题807个、线索31条,立案查处9件,给予9人党纪政纪处分,并开展专项治理5项、建章立制11项。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11个应用软件内控功能46项、风险控制点102个;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的意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及方法操作指南》,省局全年完成内部审计项目11个,配合外部审计协调任务24项,共发现问题166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80条;规范税企交往,制定11大类34项措施,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得到全国工商联的充分肯定;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举办《好家风》征文、《家风》话剧巡演等系列活动。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印发《关于抓早抓小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全系统共开展谈话提醒9617人次;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试点,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48起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其中包括2名市局一把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1宗11人,曝光典型案例15起22人次;全面规范机关预算及收支管理,开展财务风险排查和银行账户清理核查,实施省局机关职工食堂和招待所改革。

  八、地税铁军队伍加快成长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善待,把队伍建设作为地税事业的基石来抓,持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严格选人用人。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局管理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出台《关于加强市、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共推荐使用厅级干部4名,选拔处级干部84人;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共交流轮岗处级干部23人,国地税互派干部挂职锻炼185人。

  推进教育培训常态化。省局共举办主体培训班17期,参训1692人次;国地税联合举办兼职教师培训班、高端人才培训班,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我省地税在全国练兵比武决赛中取得第5名的佳绩。

  优化绩效管理。建立季度绩效讲评分析会制度和工作改进约谈机制,新增和优化绩效平台功能42项;对21个市(区)局进行实地督导,反馈整改意见155条;对排名靠后的基层单位帮扶整改;以“一市一县绩效管理推经验”为契机,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xx年省局绩效成绩名列全国地税第二。

地税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篇2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和中共厦门市委提出的“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规划,结合厦门地税实际,提出了建设公信地税、服务地税、智慧地税、文明地税、幸福地税这“五个地税”的目标和构想。以建设“五个地税”为抓手,我局着力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落实税务职能转变,加强税收管征和队伍管理,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和“美丽厦门”建设,地税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税费征管,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全系统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640.5亿元,增长12.36%。其中:税收收入408.11亿元,比增44.4亿元,增长12.21%,分别完成总局、省局下达年度计划394.26亿元、405.55亿元的103.51%、100.63%;地方级财政收入口径入库351.47亿元,同比增收33.23亿元,增长10.44%,完成市政府下达地方级收入计划351.4亿元的100.02%;入库五项社会保险费203.61亿元,增长12.63%。

  (一)深化收入分析监控。在20xx年组织收入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势下,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依法征税。深化经济税收分析,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结合“营改增”政策扩围,调整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监控比重在全国地税系列继续,年度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评比获全国地税系列第一。

  (二)加强税源基础管理。根据《厦门商事登记条例》,修改新办税务登记有关业务,完善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平台。加强欠税监控管理,清理入库欠税2.71亿元,比增129.67%。组织开展驾训机构、运输企业、购房购地企业、股权转让等专项评估,共评估4606户次,评估入库收入3.78亿元。推广刮奖网络发票,一年来,陆续开出4个20万元大奖,经媒体宣传报道后引发社会对税收和发票的极大关注,推动消费者提高取票率,全年开票金额比增326%,带动相关行业税收大幅增长。加强发票印制管理,全年监制发票8209万份,免收发票工本费703万元。继续丰富完善税源及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报告,促进征管各项指标的不断优化。开发CA(数字证书)管理系统及电子签章系统,完善税收征管资料电子影像系统。试行大企业团队式工作管理模式,按总局要求完成相关大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专项工作。深化部门合作,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综合治税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加强各税种管理。完善营业税政策,制定发布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修订《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完成税收资料调查任务并获该项工作全国先进单位。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比例,企业所得税预缴率达74%;顺利完成全市2.81万户企业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缴入库企业所得税14.00亿元;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专项检查,补缴税费等7716万元。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全市7.08万人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284.41万元;完成0.19万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征个人所得税1,588.95万元;完善外国、港澳台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继续开展重点扣缴大户的个人所得税跟踪管理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继续完善存量房评估,更新存量房评估技术标准,优化存量房交易计税流程,全年受理存量房交易2.76万件,评估后调增税费2.53亿元,增长20%。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和工作考核,完成清算审核项目92个;全年土地增值税入库72.63亿元,比增40.16%。深化海沧区“以地控税”试点,与市国土部门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对海沧区历年供地数据进行确认核查,共调增应税土地面积12.96万平方米,增加178%,补缴土地使用税近80万元。联合市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启动全市车船税联网征收,实现车船税代收代缴与交强险承保的信息共享和流程对接。做好与国税部门信息比对,优化联合办税,加强城建税等附征税费征管。

  (四)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深化反避税案件调查调整,强化关联申报审核,全年反避税立案27件,通过反避税调整补税1424万元。强化非居民税源管理,开展对外支付管理情况专项审核以及境内金融机构海外代付业务、上市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非居民税收扣缴的专项核查。落实协定待遇,做好“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年度申报汇算抵免工作。推进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全年核查税收情报10份,情报交换工作受到总局通报表扬。

  (五)加强规费征缴管理。开展社保重点费源认定,实行分级管理,加强重点费源监控、分析和评估。开展社保欠费清缴,全年清理欠费3.53亿元。加强沟通协调,经市政府明确,将未参保和缴费不足的举报投诉案件受理职能依法转由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市委决定,受市总工会委托,从20xx年1月起代收企业单位工会经费,全年共代征工会经费2.84亿元,比市总工会上年收缴数8462万元增收1.99亿元,增长235%;申报缴费的企业工会7.5万户,比上年的0.78万户增长863%。

  二、落实税收法治,“公信地税”有力推进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探索实践“无过错推定”原则,深化“柔性执法”运用。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和税收优惠事项清理。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明确6项行政许可、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现行有效的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确定属备案类税收优惠备案事项194大项228小项。推行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制度,制定行政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开发布。制定进户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清理进户执法项目,上线运行进户执法管理系统,解决重复进户执法的问题。坚持大要案集体审理,推行书面会审制度和案件审理成果点评制度。在海沧区地税局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试点。总结推行翔安区地税局上年开展的说理式执法文书试点经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获全省地税系统第一名。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规范督察实施和处理程序,建立执法督察专题报告、公开通报、督促整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五项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督察结果应用。实施人工考核过错责任追究新基准,整合岗位风险电子监察系统,结合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全程跟踪落实过错认定和责任追究,实现执法督察责任追究电子化。对发票管理和公共户管理情况、零申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和年度重点督察,共抽查4688户次,发现有问题683户次,补缴税款1673万元。通过考核系统认定存在过错536户次,追究责任131人次。

  (三)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开展税收专项与重点税源检查,全市地税稽查部门共检查250户,查补税收收入6.47亿元,入库数6.12亿元占全局税收收入的1.5%。其中:查补百万元以上案件32件(其中千万元以上6件),百万元以上案件数占同期查实案件数的11%;组织开展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营改增”试点行业等专项检查,立案152户,查补各项收入1.86亿元;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检查企业609户,查处发票违法企业433户,涉及非法发票2.46万份,补税罚款4306万元;受理涉税举报案件743件,查补税费1.16亿元。此外,继续推行稽查欠税风险管理机制,全年清理稽查欠税37户2329万元。

  (四)依法化解和处理涉税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市地税系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认真听取纳税人诉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法合理做出复议决定,较好地化解征纳双方矛盾。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试行办法》,做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工作。全系统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件,除一行政处罚案件尚在审理中外,其他均以地税部门胜诉或原告撤诉结案。

  (五)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档案,推出纳税信用查询平台。建立稽查案件曝光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在新闻媒体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曝光重点稽查案件和长期欠税企业名单。建立税收“黑名单”制度,在网站设立“税务违规企业黑名单”专栏,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与厦门市国税局联合制定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联合开展20xx-20xx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其中618户纳税人获评A级。做好涉税信息协查及反馈,促进税收信用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营造良好诚信纳税氛围。

  三、转变税务职能,“服务地税”广获好评

  (一)服务发展大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将地税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国家改革发展方向,开展相关工作税收调研,认真研究推进我市综合配套改革和自贸区建设相关税收政策,完成《自由贸易区构架与税收政策研究》等一批重点科研课题,积极为税制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探讨》一文入选本年度《中国税务年鉴》;《自由贸易区构架与税收政策研究》得到多方肯定,并分别在总局和中共福建省委等有关调研专刊刊发。

  (二)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国家税改新政,积极配合做好电信业等“营改增”扩围工作。落实国家新出台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全市近9万纳税人享受延迟纳税政策,每年递延纳税金额近20xx万元。落实扶持小微企业优惠,全市小微企业税收减免8127万元。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扩大研发费用税前扣除范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优惠,以及农贸市场用地、棚户区改造等支持民生保障改善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全年共为纳税人税收减负超16亿元。同时,落实我省和我市出台的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减半征收及养老保险的费率下调等减负政策,全年减免费金3.33亿元。

  (三)深化“春风行动”。深入开展总局年初部署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抓好总局“规定动作”落实,又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从市局层面推出6大类60项便民服务举措,并鼓励基层单位开展更多有针对性的便民服务,到年底全市地税系统有逾百项便民举措落地实施。结合“智慧地税”建设,推广多元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度。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已有200多项业务实现同区通办,全市通办业务从42项增至88项;扩大免填单服务,将发票票种核定、建安项目登记等16项业务新纳入免填单服务范围。推行马上就办,即时办结事项177项,占所有行政审批事项61%,其余112项的审批时限压缩65%。结合“春风行动”,优化社保缴费服务,网站社保缴费时限延长至每月25日;推出“银联支付在线社保缴费”,实现全民社保、独立个人网络自助缴费。“春风行动”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肯定和评价。在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网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纳税人对我局的满意率从年初的95%上升到年中的99%;在总局开展的20xx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活动中,位列全国34个省(计划单列市)地税系统第12位。

  (四)加强纳税服务建设。加大纳税服务建章立制,制定涉税证明管理办法、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工作规程等10余项制度。落实总局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快完成相关业务事项梳理、业务规程和系统升级改造等系列工作,并顺利于10月1日起在全系统试行。配置新式网上办税一体机,改善自助网上办税条件。配备64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实现办税服务场所全覆盖,全年为纳税人打印各类涉税费证明49.55万份。增加24小时自助办税厅网点建设,全市已拥有6个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厅。推进办税厅标准化建设,开发推行统一的办税服务平台。改进纳税服务投诉电子化处理平台功能,大幅缩短投诉办理时限。联合国税部门在总商会、台商协会等第三方组织设立维权服务点,构建纳税人维权服务网络。

  (五)提升税收宣传实效。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围绕税收重点热点加强日常性税收政策宣传。结合“五个地税”宣传,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政策发布与解读”和“政策咨询与回应”专栏,共解读政策20期,回应热点问题73个。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56条。拓宽政策推送平台,推出“厦门地税”微信公众服务号,到年底粉丝数5623人,共发布微信93期,推送285条涉税服务信息。继新浪微博开通之后,于3月再开通腾讯“厦门地税”微博,全年发布微博1573条。加强12366涉税咨询中心建设,增加坐席数量,推出“专家热线”,全年人工语音服务量32万人次,比增14.29%,受理网上咨询0.88万题。成立企业所得税政策服务专家团队,探索建立专项涉税政策快速沟通和解决机制。依托网上和实体纳税人学校,全系统全年为纳税人举办各类政策辅导培训123场,提供下载课件103个,下载量3.6万人次。

  四、致力改革创新,“智慧地税”成效初显

  (一)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探索税收管理新模式,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再造税收业务流程。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明确基层单位税收征管改革的“区局模式”和“直属(派出)单位模式”。重新梳理涉税事项,推动涉税事项前移、精简和集中,强化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完善信息管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筹备市、区两级税收风险控制中心专门机构,着力构建“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展涉税数据质量治理和税务登记信息网上清理。

  (二)深化完善税收信息化应用。一是推进信息管税。完成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开发建设,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升级改造纳税评估模块并开发社保缴费评估模块,优化评估操作流程,强化对评估案件管理;完成涉税检举管理模块开发建设,规范涉税检举案件全程各环节管理。二是扩大网上涉税业务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丰富和完善对外网站系统的服务功能,完成对外网站税务登记核定、企业所得税年报、车船税申报、网上银联缴税等160个功能的软件开发上线和功能完善工作;推出对外服务网站智能服务平台,可快速为纳税人提供基于政府网站群资源的智能服务;推出升级版手机客户端办税服务软件(APP),使“移动办税”更加便利,该软件获20xx年厦门市第九届72行移动信息化应用大赛应用奖。三是完善纳税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办税服务平台开发上线,可对业务操作及时预警和提醒,减少差错率;完成自助办税服务系统新版完税证明开发上线及系统扩容工作;开展电子签章系统的开发建设,推动实现各类税收文书的电子签章和远程传送;完成涉税鉴证报告评价功能开发,推进涉税鉴证报告数据在税收管理中的深入应用;完成总局CA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四是推进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开发上线收入综合分析平台,实现对收入实时进度跟踪和综合分析;开发上线新版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综合查询平台,为信息管税的实施提供更便捷完善的支持;开发纳税服务监控分析平台,实现对纳税服务各系统全方位的监控分析。

  (三)强化信息安全运维保障。在业务内网和业务外网之间架设万兆防火墙,提升内外网络安全性;定期组织安全巡检和渗透扫描,落实总局要求开展办税系统和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应用实时监控系统,对税收业务管理、行政办公、对外网站等28个应用系统健康状况进行智能监控,实现从机房、网络、主机等IT基础设施到所有应用系统的保健式运维。按照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和省级大集中系统建设的要求,完成总局金税二期、三期网络线路合并,做好总局下发相关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应用工作,确保与总局系统的互联互通。

  五、改进工作作风,“文明地税”步入佳境

  (一)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和优质服务三个重点,突出抓好“一堂”、“一队”、“一桌”、“一牌”、“一传播”等五大工程,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创新道德讲堂形式,将道德讲堂与税收中心工作、与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有机结合。丰富志愿服务内涵,广泛开展关爱服务、结对帮扶、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全系统参加志愿服务6000余人(次)。我局并被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推荐至中宣部参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在全省政府部门中率先编写和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最美地税人”评选活动,湖里区局杨伟展、海沧区局张芳分别入选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涉外分局邱磊被评为全省“最美地税人”。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总评中,我局考评得分在29个被考评单位中以满分95分成绩名列前茅,有望实现市局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四连冠”、各基层单位实现省级文明单位“满堂红”的创建目标。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建设“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及实体式“思想.廉政.文化”基地;开展廉政微作品征集活动,部分作品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评选中获奖。进一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岗位风险防范电子监察系统运用,该系统在20xx年全省地税系统管理创新项目评比中获第一名。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落实,开展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清理,制定礼品礼金管理规定。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对1起违纪行为予立案核查并对责任人予行政撤职处分。

  (三)加强绩效管理和行风效能建设。制定绩效管理办法,编制对基层和机关处室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实行痕迹化管理。在本年度通报的上年度绩效评估结果通报中,获全省地税系统第一名,并获厦门市政府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强化效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马上就办”的目标责任、监督检查、效能考评和责任追究等4项制度,制定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着力抓好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的落实。开展兜底性条款清理,对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明确解读。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针对性开展“选题评议”,强化外部监督,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居全市74个参评单位第一名。

  (四)全面落实“四风”整改。深化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整改“四风”问题。落实上级要求,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形象政绩工程、文山会海和“三难”问题的专项治理。市局机关全年发文总数比上年减少8%;取消或合并全市性会议11个。全系统接待费比上年度下降71.88%,机动车运行费下降6.89%,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139间、面积4092平方米。落实总局清理整顿培训中心的要求,对云海地税培训中心进行全面清查,停止对外经营,调整经营方向。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加强对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经常性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原汁原味通报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系统作风建设。

  六、着力倾情带队,“幸福地税”有效推动

  (一)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项监督制度,调整充实基层局领导班子和市局机关中层干部,优化基层领导班子配置。贯彻总局下发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学、诫勉谈话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规定”、“移居管理规定”等制度,并按规定进行查核。做好干部考勤考核、出国(境)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举办全省地税系统老干部门球友谊赛。

  (二)搭建干部发展平台。适应税制改革、征管变革的要求,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盘活现有人力资源,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深化地税人才培养,制定出台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系统举办脱产培训班123期,参训7168人次;大力实施人才骨干培养计划,11名干部新入选总局各类专业人才库,1名干部入选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市局陈海涛副局长成为全国地税系统受聘任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专家导师。加强科研人才培养,修订完善税收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表彰优秀税收科研成果,推动课题成果应用转化。一批优秀科研论文在全国、全省优秀税务论文评选中获奖,其中获全省地税系统论文评选三等以上奖励9篇。

  (三)加强机关党建。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组织思想建设。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全年开展专题党课教育26场。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深化“三级联创”,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首次开展党委换届公推直选,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落实福建省委关于“四下基层”、“下解办促”和“党员进村居”等活动要求,坚持开展每月市局领导下基层接访和市区两级领导班子挂钩联系企业帮扶机制,全年各级党员干部下基层300多人次,走访群众260人次,慰问困难群众和帮扶对象170人次。

  (四))营造温馨地税家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定期召开思想动态分析会,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加强人文关怀,设立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帮助特殊困难地税员工。充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作用,团结凝聚干部职工力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青妇组织结合文明创建等活动,分别组织开展工人先锋号、劳模工作室、青年创造论坛、巾帼建新功等创业激励活动,并成立各类文体兴趣小组,组织职工气排球赛、羽毛球赛、青年足球联谊赛、巾帼书法摄影作品展等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增强凝聚力,激发工作热情。

  20xx年,我市地税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税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税收收入的结构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地税税源增长缺乏稳定有力的产业支撑;受“营改增”影响导致地税征管手段呈弱化趋向;税收法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或改进。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总局、省局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会精神,以国务院批准设立福建自贸区为新机遇,深化公信地税、服务地税、智慧地税、文明地税、幸福地税的“五个地税”建设,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和“美丽厦门”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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