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困难补助公示范文(通用2篇)

入党程序 发布时间:

党员困难补助公示范文(通用2篇)

党员困难补助公示范文 篇1

  本报讯(记者/周志坤通讯员/邓军辉)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惠州市大亚湾区出台《困难老党员及建国前入党老党员月补助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办法》规定,补助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村(居)民且户籍及党员组织关系在大亚湾区、党龄达到50周年且享受低保的困难老党员;另一类是户籍及党员组织关系在大亚湾区、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拟补助名单由各党支部提出,逐级上报审批,经公示后,最终确定补助对象,由区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该区已有5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12名困难老党员拿到了补助存折,并于今年7月份开始按月领取补助金。

党员困难补助公示范文 篇2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时间

  20xx年12月09日—12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对上述困难党员有关情况有异议的,欢迎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市党员互助协会反映,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协会

  20xx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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